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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宣!每年最高20天!明年1月1日起,照顾住院父母可享受护理假

2020-12-11新闻2

今天(12月11日)昆明市人大常委会

发布了

《昆明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在家庭保障方面,

从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

保障老年人的财产、拒绝啃老等

多方面做了明确要求,

子女护理住院父母,

也可享受累计

每年最高20天的护理假。

《条例》将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在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子女的用人单位应当支持护理照料,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20天、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10天的护理时间,护理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待遇。

昆明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李庆玲:“我们首先要加大加速宣传,让所有用人单位 、社会知道我们这个条例的内容,鼓励独生子女享受这个假期,然后我们也要弘扬尊老、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让我们的条例能够落到实处。”

李庆玲介绍,目前昆明市60岁以上人口达11.4万,老龄化程度相当严重,各种老龄问题日益凸显。特别是老年人的婚姻自由方面,子女干涉尤为突出。

为保障老年人的婚姻自由,《条例》明确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以索取、隐匿、扣押老年人的合法财产、有关证件,或者限制老年人的合法居住权等任何方式干涉老年人的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提倡再婚老年人对婚前个人财产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进行书面约定或者公证。

另外,老年人有权拒绝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或者其他亲属提出经济资助的要求。为确保条例落地,接下来对老年人负有赡养、扶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扶养的,歧视、侮辱、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侵害老年人财产权利、居住权利的、不按照规定给予护理时间等行为,将纳入社会诚信体系管理。

昆明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李庆玲:“那么以后乘坐飞机、高铁都会受到影响和限制,包括银行贷款也会受到限制。”

记者:马江艳 朱虹光

编辑:董燕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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