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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东山县公安局推进“昆仑2020”专项行动 守护绿色家园

2020-12-11新闻15

常态化巡逻。漳州东山公安局供图

近年来,福建漳州市东山县公安局践行“两山”理念,传承谷文昌生态环境保护思想和新时代 “漳州110”精神,以森林公安改革为契机,组建环境资源管理大队,创新生态保护防护宣传、打击整治、人文修复“三同步”工作机制,打造公安“生态110”特色品牌,致力守护绿色家园,为东山县荣膺国家生态县、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典型示范区、全国十大美丽海岛之首,争创全国“两山”生态环境实践基地作出了突出贡献。

海砂回填。漳州东山公安局供图

防护宣传,生态理念“全覆盖”

坚持宣传为先,多渠道、全方位教育引导社会大众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提高群众积极参与保护、改善生态环境的意识和自觉。

一是法制宣传。以推行城乡社区网格治理“2 N”模式为契机,一村居组建一支生态保护队,网格化因地制宜开展生态环境防护宣传,发放森林防火、林地保护、海域保护等生态宣传材料30000余份。

二是警示教育。以近年来破获的9起破坏生态环境典型案件为素材,依托电视、微信公众号、报纸等媒介,采取现身说法、以案释法的方式开展警示教育,营造严打严治的浓厚氛围。

三是展现成果。以重点林带、重点海湾防护为切入点,联合法院、赤山林场在乌礁湾防护林带设立“赤山林场防护林司法保护基地”;联合自然资源局、马銮湾管理处在金銮湾设立“南门湾、马銮湾、金銮湾‘三湾’共治共享基地”,集中展现近年来生态保护成果,让广大群众共享生态环境保护红利。“百里木麻黄”公园成为谷文昌干部学院教学实践点,成为群众旅游休闲的“网红新景点”。

救助野生保护动物。漳州东山公安局供图

打击整治,生态违法“零容忍”

深化“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三大“保卫战”,海、陆、空多维发力。

一是常态打击。立足公安职能,紧盯滥伐防护林和盗采海砂突出问题,从严打击生态违法犯罪。2019年以来,先后破获陈某梅非法狩猎案、陈某顺滥伐林木案、黄某山非法采矿案等破坏生态环境类刑事案件41起,抓获违法犯罪人员95人,移送起诉4名,刑事拘留21人,取保候审57人,查扣海砂29126.5立方米,林带沙12000立方,涉案价值约700余万元;侦破部督陈某东非法采砂案,涉案价值约2.1亿元,有效遏制破坏生态环境案件高发态势。

二是联合执法。主动加强与生态环境、海洋渔业、海警、自然资源等行政执法部门的联勤执法,遇有破坏生态环境类警情,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同步处警,第一时间开展现场调查,收集证据。同时,进一步明确管辖归属,顺畅行刑衔接,扭转以往“管辖不清、推诿扯皮”的局面,确保每一起生态违法犯罪都能及时精准打击。

三是以专制专。建立生态执法人才库,把全县23名在生态、环保领域具有专业资质的人员充实到生态执法专家库,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调用,为侦查破案提供强有力的专业支撑。同时,健全第三方鉴定机制,着力解决生态执法过程中取证难、鉴定难等问题。协同检察、法院建立生态执法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协调研究破坏生态环境类案件执法衔接问题,力争案件快侦快破快诉快判。

开展生态保护宣传。漳州东山公安局供图

人文修复,生态环境“自然美”

人文修复,生态环境“自然美”。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修复机制,尽最大可能力促生态环境的自然修复。

一是建立生态修复机制。对查获非法盗采的海砂,责令并监督违法人员将海砂回填;对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林带资源的违法人员引导或呈请法院责令补种树苗。2019年以来,推动检察院、法院协作责令犯罪嫌疑人复绿补植31.5亩,协助林业行政部门责令当事人复绿补植193亩;协同自然资源等部门组织海砂回填3次,回填海砂13500余立方米。

二是设立生态修复资金。主动争取县委县政府的重视支持,协同法院、检察院推动县委县政府设立50万元生态修复专项资金,并纳入每年县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为环境恢复、生态修复、野生动物养护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三是护航生态环境整治。主动策应县委县政府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护航“东赤港”“东英溪”等县内主要淡水河道及乡村环境的修护整治,推动乡村生态环境的修复提升,为民众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积极参与金銮湾、东门屿、对面屿海域养殖渔排清理整治,推动193户渔排业主签订退养协议,迁移网箱5660格,拆除网箱10141格,恢复海岸线自然原貌。

(吴科武 翁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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