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9日晚,山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清泉中队在胜利街金脉朝阳小区附近开展酒驾夜查勤务,23时52分许,一辆灰色小型普通客车由西向东呈“S”型缓慢驶来,在民警手势示意时,车辆稍作停留后突然向右划了一个半弧形,右前轮直接驶上了路沿石,随即又来了一个小幅度的倒车停在了距离执勤民警稍远的地方,面对该车的蛇形走位和诡异行为,民警判断驾驶员喝了酒。果然,示意驾驶人降下车窗后,一股浓烈的酒味扑面而来,驾驶人神情恍惚,醉话连篇,于是民警将其带至警车上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屈某血液中的酒精浓度高达157.6mg/100ml,属于醉酒,随后民警将屈某带至山丹县人民医院提取血样。
去医院的路上,屈某酒后兴致勃发,和民警“唠起了嗑”,“大方”承认了自己酒后驾车的事实,反复强调自己第一次喝酒开车就被抓了,并称这是和民警之间的缘分。在屈某的絮絮叨叨中,血样提取顺利完成,整个过程中屈某除了“话痨”,也算是态度平和,全程配合。假如屈某和民警不是在查处酒驾的场合中相遇,屈某可能还不知道自己有如此“话多”的一面!
交警提示:在酒精的刺激下,驾驶人往往会极度亢奋,甚至情绪失控,小则失态贻笑大方,大则造成事故追悔莫及,酒后禁驾,并不是说说而已,山丹交警会不定时出现在每一个酒驾者所经过的路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