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同志,我认识到了我的错误,你们放心,我以后再也不挣这‘黑心钱’了。”7月21日上午,六旬老汉张某向汤山城派出所民警作出保证。
当日上午10时许,丹东市公安局振安分局汤山城派出所“集市巡逻队”在石安村集市巡逻时,发现不少村民手里拿着同一张彩色宣传单,这引起了巡逻民警的注意。经过一番查找,发现是一名六十多岁的老人正在发放宣传单,民警立即上前查看,宣传单上都是卖药的广告。
经民警询问得知,老人姓张,今年六十七岁,是凤城市人,现无业在家,偶然在微信群里发现有人招工,工作内容为发放宣传单,张某觉得自己一天闲着没事还不如挣点零花钱,就报名了。随后,对方定期给张某邮寄卖药的宣传单,让张某发放并按发放的宣传单数量给张某结算工资。民警问张某是否见过药品的合法证明文件,张某称宣传单上的药品自己都没见过。民警又用手机对宣传单上介绍的药物进行了查询,也未查到相关药物的国家批准文号。
至此,民警明白了事情的原委,原来张某是被人雇佣来发放卖药的宣传单,但具体药物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是否属于假药等情况张某一概不知。民警立即将这种情况向张某讲明,张某得知自己差点成了卖假药的帮凶后悔不已,当场将背包中的宣传单全部交给了民警,并表示将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对涉嫌卖假药的人员进行追究。
来源/振安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