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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重点文物专项资金进行审计 如何有效开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

2020-12-11知识7

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财政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文物保护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专项资金是中央财政为支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工作、促进文物事业发展而设立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补助资金。专项资金的年度预算,根据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工作总体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中央财政财力情况确定。第三条 专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坚持“规划先行、保障重点、中央补助、分级负责”的原则。专项资金用于补助地方的,适当向民族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倾斜。第四条 专项资金实行项目管理。财政部和国家文物局共同建立专项资金项目库。第五条 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并接受财政、审计、文物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第六条 专项资金的补助范围主要包括:(一)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主要用于国务院公布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维修、保护与展示,包括:保护规划和方案编制,文物本体维修保护,安防、消防、防雷等保护性设施建设,陈列展示,维修保护资料整理和报告出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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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财政收入的来源和用途? 国家财政分配包括: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两个方面。财政收入主要包括: 1、税收收入,是政府凭借政治权力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取得的收入。税收收入是政府收入最主要的形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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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转移支付?举个例子吧, 转移支付的概念2113转移支付(transfer payment)又称无偿支出,是5261指政府或企业的一4102种不以购买本年的商品和劳1653务为目的而作的支付,即政府或企业无偿地支付给个人或下级政府,以增加其收入和购买力的费用。它是一种收入再分配的形式。转移支付是包括养老金、失业救济金、退伍军人补助金、农产品价格补贴、公债利息等政府与企业支出的一笔款项。这笔款项在西方国家是不计算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其原因在于这笔款项的支付不是为了购买商品和劳务,所以将其称作转移支付,有时也称转让性支付。2.我国的转移支付制度我国在1994年实行分税制体制改革前,我国做了大量的财政转移支付的工作,1994年实行分税制体制改革后才从西方引进了转移支付的概念。我国中央财政是从1995年开始正式实施过渡期转移支付办法。根据IMF《政府财政统计手册》中的支出分析框架,政府转移支付有两个层次,一是国际间的转移支付,包括对外捐赠、对外提供商品和劳务、向跨国组织交纳会费;二是国内的转移支付,既有政府对家庭的转移支付如养老金、住房补贴等,又有政府对国有企业提供的补贴,还有政府间的财政资金的转移。一般我们称的财政转移支付,是指政府间的财政资金转移,是。

如何有效开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 开展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工作需做到以下几点:一、检查项目 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要求,结合项目实施方案,通过采取审查账目、查阅档案等形式,重点检查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什么是文物保护范围和控制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1、第九条 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是指对文物保护单位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实施重点保护的区域。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应当。

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补助资金吗 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予以补助资金。1、相关法律法规为规范和加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该《办法》于2012年5月4日由财政部、文化部以财教〔2012〕45号印发。《办法》分总则,专项资金的分类和开支范围,专项资金的申报、审批和拨付,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附则5章20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财政部、文化部2006年7月13日印发的《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6〕71号)予以废止。2、具体方法要坚持文物工作方针,克服急功近利思想,正确处理保护与利用的关系、保护与发展的关系、保护与地方积极发展和改善群众生活的关系。将保护与建设、政府职能、资金保障、社会监督、公众参与联系起来,并以法律、法规的形式明确下来,为保护工作提供良好外部环境和重要基础保障。要通过编制规划大纲,掌握遗址的现状,了解基础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确定工作内容和工作深度,为规划编制提供扎实的基础材料;要加强评估工作,客观分析开展工作所具备的条件,科学合理地。

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基本信息 财政部 国家文物局关于颁发《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01〕35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文化厅(局)、文物局、文物管理委员会: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的规范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文物事业单位财务制度》,我们重新修订了《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财政部 国家文物局2001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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