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省政府发布《关于赋予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一批省级管理事项的决定》,赋予自贸区苏州片区124项省级管理事项,其中涉及司法行政的权力事项共8项。
苏州市司法局和苏州工业园区司法局按照省司法厅相关部署要求,迅速开展承接工作的部署、指导和落实,确保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用的好”。
一、明确职责人员
工业园区司法局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就全面承接省级赋权进行全面深入研究,明确自身管理职责、落实人员配备。目前已经明确由该局司法处负责赋权事项,并确定了牵头负责人以及各类事项的经办人。
二、强化指导对接
市司法局分管领导带领行政审批处负责人赴工业园区司法局就赋权承接工作开展实地指导培训,强调根据工作需要做好审批相关数据系统对接、操作指导培训等相关准备工作,在许可事项办理方面需要加强与省厅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工业园区司法局明确专人负责赋权对接工作,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加快补齐业务能力短板,不断规范审批程序,切实提高承接能力和审批效率,确保赋权后各项审批事项运行顺畅高效。
三、注重标准规范
市司法局在指导培训中,重点聚焦行政审批档案管理工作,专门就省委办《关于印发<江苏省律师及律师机构行政许可审批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项要求进行说明,强调做好在行政许可审批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每年定期按照标准进行整理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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