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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消防@村民自建出租房:这七种行为要不得

2020-07-22新闻5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统一部署,确保昌平区城乡结合部村民自建出租房高风险隐患整治清零。7月1日-10月8日,昌平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城南街道、沙河镇、北七家镇及属地派出所、城管、工商等部门开展出租房液化石油气、私拉电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重点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飞线充电、违规存储液化石油气、可燃物不及时清理等方面进行检查,同时提醒居民要注意用火用电安全,及时关闭充好的电动车电源,严禁超负荷用电,及时清理充电区域内的易燃杂物等进行检查。

此外,检查组还深入村民自建房与租住人员进行面对面宣传,现场讲解了消防安全常识:“液化气罐属于压力容器,液化石油气极易自燃,当其在空气中的含量达到了一定的浓度范围后,它遇到明火就能爆炸,长期使用的液化气罐瓶体及配件容易老化,也存在泄漏风险,稍有操作不当就有可能引起爆炸,存在很大的消防安全隐患。”

检查人员叮嘱住户要本着对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和责任。

此次行动中,检查组目前已对城南街道水屯、化庄、南郝庄村、沙河镇及北七家镇歇甲庄村等开展检查,累计推动出租房主自主上交液化气罐300余个,清理违规停放电动车52辆、违规使用液化石油气罐56个,清理可燃物14吨,派发及张贴宣传材料约1000余份。

检查结束后,检查组根据检查情况向村民做了七点消防安全提示:一、禁止将地下、半地下违章建筑出租供人员居住;二、禁止在房间内采用可燃、易燃材料进行分割;三、禁止乱拉乱接电气线路和超负荷用电;四、禁止堵塞占用疏散楼梯和疏散出口;五、禁止在有人住宿的建筑内停放电动车或电瓶充电;六、禁止在居住房间内使用、存放液化气钢瓶;七、禁止在外窗安装影响逃生的铁栅栏等障碍物。

昌平消防提供照片

来源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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