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ds(safetydatasheet,安全数据表)是危险化学品生产或销售企业按法规要求向客户提供的一份关于化学品组分信息、理化参数、燃爆性能,毒性、危害,以及安全使用、存储条件、泄漏应急处理、运输法规要求等16项内容信息的综合性说明文件,也是欧盟reach法规强制要求的信息传递载体之一。
欧洲及化组织(iso)11014采用sds术语,美国、加拿大,澳洲以及亚洲许多以前则采用msds术语,后面慢慢统一使用sds作为用语。我国于2009年2月1日实施的gb/t16483-2008《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也规定我国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safetydatasheetforchemicalproducts,sds)。
欧盟clp法规
clp法规(欧盟化学品分类、标签和包装法规)规定:2010年12月1日之后,必须按照clp进行分类,那么产品是的sds必须包含clp的分类和标签。
在以下几种情况中,需对sds进行更新:
1、随着对的了解加深,企业、研究机构或者相关组织更多的理化,毒理,生态毒理信息,的分类标签发生改变时;
2、欧盟分类,标签和包装法规(clp法规)于2009年1月20日生效,已经代替原有分类标签指令,企业需对sds中的危害信息描述部分进行更新;
3、欧盟reach法规注册完成之后,sds需扩展成esds(extendedsafetydatasheet),将化学品安全报告(csr)中的以附件形式纳入到esds中。
4、sds被用于运输货物的危险评判时,必须结合相关的空运、海运、陆路运输、铁路运输等相关运输法规,根据法规的更新情况进行相对应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