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无论什么名誉,什么地位,什么幸福,什么尊荣, 都比不上待在母亲身边,即使她一个字也不识,即使整天吃高粱饼子。” ——季羡林
对于孩子来说,能够待在自己父母身边是最幸福的事情,即使那是受苦的日子,但是自古以来,重男轻女的思想就很严重,尤其是在父权社会时期,儿子是家族血脉的延续,在皇室中或者世家大族中,都是母凭子贵,在普通百姓家中也一样,不仅公公婆婆希望自己第一胎是个儿子,媳妇自己也希望第一胎是个儿子,这样,自己在家族中的地位才能够稳定。
自古战乱频繁,本来男女比例应该是相差无几的,但是男人参军,很多都将战死,在周朝时期,就有规定:“产子三人与之母,二人与之饩”,也就是说,生三个儿子,国家帮你养,生两个儿子,国家帮你喂。
到了汉朝时期汉惠帝时期,就规定女子如果15岁还不嫁,这一家就要被罚600钱,百姓们只能将女儿早早嫁人,避免被罚款600钱,因为这笔钱足够压垮一个普通家庭,这一规定的主要目的就是促进人口的增长,当然,古时候的女子也无法享有和男子平等的待遇,只是一个生孩子的牺牲品。
到了宋明时期,受到“程朱理学”的影响,女子的地位就更低了,女子被束缚在三从四德中间,也被困于贞洁二字之上,程颐曾经说过:“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就算是寡妇,最好的也不要再嫁,恪守自己的贞洁,不然也会被人诟病。而到了清朝的时候,也奖励女人成为贞洁烈女。
被“贞洁”束缚的女子,在清朝的时候地位依旧低下,嫁给夫家就要为他们生孩子,如果生不出儿子,那丈夫就要纳妾。富贵人家,就算生了很多女儿,他们依旧能养大,但普通百姓家里面,重男轻女的思想严重,一开始生女儿,后来生的还是女儿,他们不管能不能养大,就是要有一个儿子。
因此很多女孩,从小就会被丢弃,甚至养的稍微大一点的时候,就卖给人贩子,然后换点钱。在大清末年的时代,百姓的日子就更苦了,列强们闯入中国,并且爆发了鸦片战争,百姓们的赋税就更加重了,但是朝廷上的官员依旧可以喝酒吃肉,虽然有清正廉洁的官员,但是往往有贪官,在这种时候,苦的还是百姓。
在1877年到1878年的时候,发生了一场大灾荒,饿死了1000多万人,当时是光绪年间史称“丁戊奇荒”,人们苦不堪言,朝廷只能给出微薄的救济。很多孩子从一出生,就注定被抛弃,尤其是女婴,父母自己都难以活下去了, 就更 不会管这些孩子了。
所以,清末时期在很多地方都能看到一座座弃婴塔,其中被丢弃的一般是女婴,弃婴塔本来是不该存在的,是百姓们自己建造的,但当地政府也没有多加管制。百姓实在养不起这孩子,有些父母也心疼自己的孩子,他们狠下心将孩子丢弃的同时,又希望能有好心人来这里将自己的孩子捡走,不求富贵,但求能够活着。
比起丢在荒郊野外,或者将孩子放入篮子里面,然后再放入河流中自身自灭,他们更多的是选择将养不起的孩子放入弃婴塔,在一些女孩出生比例高的地区,弃婴塔甚至会出现被堆满的现象,迫于无奈,如果堆满了只能将这下生命遗留下来的尸体烧掉,之后依旧会有很多其他的孩子被送进来。
可见,当时落后的时期,有多少无辜的孩子被无情的抛弃,已足以见得,重男轻女这种现象的存在,让许多女孩受苦了,或许她们本不会来到这个世界,但是为了那个将来的弟弟,她们就要面临,刚出生就被抛弃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