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正义网
湖北武汉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
正义网武汉7月22日电(记者花耀兰 通讯员高秋艳 汪光吉)日前,湖北省检察机关“创先进基层检察院、争先进部(局)室、当先进检察官(检察人员)”活动评选结果揭晓,武汉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部)获评先进部(局)室。当记者联系该部门采访,邀请检察官谈谈自己的工作时,对接的检察官问道:“时下热播电视剧《隐秘的角落》看过吗?我们未检人、未检工作就是照亮隐秘角落的一束光。”
“艺术来源于生活,童年不是只有百变的叮当猫和神奇的校车,也有隐秘角落里的哭泣与伤痕……”检察官娓娓道来,讲述了三个真实的“隐秘角落和光”的故事。
用光温暖来自破碎家庭的她
在未检工作中,遇到因家庭情感缺失而误入歧途的孩子不在少数。2019年,第八检察部检察官办理了这样一起案件。涉罪未成年人小柔和小静是同学。小柔早年丧母,父亲重组家庭,终日忙于生意。小静父母离异,跟随母亲生活,但母亲常驻外地工作。缺少陪伴的两人结交了不良朋友,沾染了毒品,还走上了走私毒品的歧途。
案件办理期间,小柔曾向检察官提起过一段往事。她说,在学校里和同学一起犯了错,老师只处罚其他同学,有同学不服气质问老师。老师说,你们和她比什么,她是一个没妈的孩子。这件事对母亲离世的她触动极大,从此她变得愈发叛逆。而父亲对这一转折全不知情。
了解该情况后,承办检察官联系专业心理咨询师对她们进行了心理疏导,鼓励她们努力学习,并安排她们到“心港湾”未成年人观护基地进行公益劳动,接受帮教。针对两个家庭在日常教育和监护中存在的问题,开展了亲职教育工作。收到判决后,又逐一通知侦查、审判机关做好犯罪记录封存工作。如今,小静考上了大学,小柔也在办理留学手续中。
“办理涉罪未成年人案件中,我们始终注重多管齐下,不仅治其标,也要溯其本,对于那些生而不养、养而不教、教而不当的父母会增强亲职教育工作,促使其履职。对于监护侵害行为不仅予以从严刑事打击,还会通过支持起诉的方式撤销被告人的监护权,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第八检察部主任黄静表示。
用光驱散隐匿的“妖魔”
现实的世界里暗流涌动,网络世界也同样波谲云诡。未检的正义之剑既斩肆意妄为的暴徒,也降伏隐匿网络的妖魔。
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之外,第八检察部还给未成年人开展法治教育,普及法律知识,教孩子们防范侵害,保护自己,这是他们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看似平凡的工作,悄悄改变了一些孩子的人生。小羽就是其中的一个。
小羽今年12岁,是个美丽的女孩。本来无忧无虑的她,因网络交友陷入了一场噩梦。2016年,小羽在QQ上认识了一个自称“张岩”(骆某)的大哥哥。“张岩”通过威胁恐吓方式,迫使小羽自拍裸照传送给其观看,随后又利用裸照要挟、逼迫小羽出来开房。“怎么办?如果不答应,他会不会真的把裸照在网络上传播……”就在小羽焦灼无助的时候,学校组织观看了未检检察官制作的一堂网络安全与防范性侵害法治教育课。这堂课,给小羽灰暗的世界带来一束光。她鼓起勇气,将自己的遭遇告诉家长并报了警。很快,“张岩”被抓获。
该案起诉后,因无先例可循,一审法院认定“张岩”的行为构成猥亵儿童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区检察院提出抗诉,案子转到了武汉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经过审查,承办检察官认为,“张岩”这种通过网络实施的非直接接触的猥亵行为与实际接触儿童身体的猥亵行为具有相同的社会危害性,遂做出了支持抗诉的决定,围绕着猥亵犯罪的危害本质和侵害法益力证抗诉观点。最后,审判机关采纳了武汉市检察院的抗诉意见,认定“张岩”的行为构成猥亵儿童罪既遂,改判有期徒刑两年。
该案获评全省未检十佳精品案件,并被最高检作为“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予以发布,同时入选最高检第十一批指导性案例。
用光给困境中的他带来希望
疫情期间,武汉市新洲区发生一起恶性暴力案件,被害人的儿子小强成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在那段病毒肆虐的日子,失去亲人的他还来不及擦拭泪水,生活就一下陷入了困境。新洲区检察院向武汉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汇报后,市院八部立即联系了武汉市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人员,请他们依法介入案件,及时为小强进行心理帮扶与矫治,并与社区、民政、教育部门及时沟通,采取多样化的救助手段。“我们就是希望给小强多一点、再多一点温暖。”检察官们表示。
致力于给身处困境的未成年人更多关爱,第八检察部一直在努力,他们凝聚各方力量,推动构建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参与该案的武汉市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成立于2019年。当年,武汉市检察院和共青团武汉市委被最高检、团中央确定为首批委托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试点单位,第八检察部以此为契机,与团市委签署了《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合作框架协议》,成立了该服务中心,通过“中心统筹规范+三项服务兜底”的机制建设,由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机构“一门受理”检察机关委托的社会服务,确保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在地域上全覆盖,项目上无死角。
武汉市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成立至今,共开展工作47场次,服务1360人次,其中涉罪未成人18名,受害未成人5名,其中接收各区级转介个案4个。开展的工作项目中,心理援助12次,合适成年人到场服务5次,社会调查7次,心理评估7次,社会救助3人、观护服务15场,开展法治课堂、法治发放日等活动6场,为江城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注入了新力量。
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未成年人教育、保护、管理问题,第八检察部坚持督导而不替代,加强对流动、留守、服刑人员子女等困境儿童群体的保护,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因为在保护未成年人方面取得的突出成绩,2019年12月,武汉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同年还获评武汉市巾帼文明岗。
隐秘的角落里不是没有光,那光是第八检察部和全体武汉市未检同仁用法律守护孩子美好生活的初心和使命。
“每一个活过的人,都能给后人的路途上添些光亮,也许是一颗巨星,也许是一把火炬,也许只是一支含泪的烛光,一束光、两束光、汇聚许多光,慢慢照亮隐秘的角落。”采访尾声,检察官说道。
武汉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的未检人一直行走在保护未成年人的法治路上。发挥检察职能,守护祖国未来,他们将永远奋进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