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桃源县法院院长刘智亲自担任审判长,参与由青年法官饶胜兰主审的一起生命权纠纷案。这是该院推进青年法官导师制度的一个缩影。
据悉,为有效传承资深法官的审判经验、加强年轻法官和法官助理的培养,桃源县法院出台了《关于实行青年法官(法官助理)导师制度的若干规定》,由办案经验丰富的院庭长担任导师,一名导师带教一名青年法官(法官助理),以双向选择为主、组织安排为辅的方式确定导师培训团队,以推进院庭长等资深法官主审重大疑难敏感案件的同时,注重吸纳青年法官组成合议庭参审案件,法官助理协助办案,同时主动参与青年法官审理的疑难复杂案件进行指导,通过这种“传、帮、带”的方式,提高青年(法官助理)庭审(庭前会议)驾驭能力、法律适用能力、裁判文书写作能力、调解能力、调研能力以及应对涉诉信访和突发事件处理能力等。
青年法官饶胜兰表示,自己作为合议庭成员,与院长一起深入案件审判流程,共同研判案情,院长娴熟的驾驭庭审技巧和扎实的法学功底,以及综合分析案件事实和法律关系的能力,让自己受益匪浅。
法官助理魏嫁表示,该案在庭前会议召开后,大家对案件的法律关系还是认识不清,但院长庭审前查阅卷宗后,就很快的归纳了争议焦点、明确了庭审重点并制定了庭审方案,开完庭后就对整个案件的事实非常清楚,并合议出了判决结果。院长娴熟的庭审驾驭能力和干净利落的办案作风、简洁明了的办案思路,真的值得自己学习,对自己今后入额办案有很大的帮助。
“传、帮、带”一直是该院的优良传统,院庭长通过言传身教自己多年办案经验,培养一批审判后备力量,在各自岗位发挥重要作用,开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共同推进各项业务工作顺利开展。(融媒体记者:赵凯 通讯员:艾艳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