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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子频发怪事:每到下雨天村民手机就用不了,民警破案解疑团

2020-07-22新闻11

本文转自【桂林警讯】;

今年以来,桂林市兴安县局溶江镇某村发生了一件怪事。

好几次遇到下雨天,村民的手机就用不了。

7月20日,桂林市公安局兴安县局溶江派出所把案子破了,但也被嫌疑人的奇葩作案动机给雷到了。

怪事从2020年2月开始发生,那时正是春耕。

有一天,兴安溶江镇一甲村委某村的村民发现,很多人的手机信号同时出了问题,电话听不清、网络连不上。

大家一开始以为是临时情况,可随后类似情况发生得越来越多,于是村民们就向通讯公司反映。

通讯公司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发现装在该村的部分电缆线被人破坏了,维修人员马上报警。

接警后,溶江派出所民警走访侦查。走访中,民警注意到群众反映的一个奇怪现象:每次手机信号不好,都发生在雨后。

带着疑惑,民警加大了走访力度,经过努力,民警锁定嫌疑人袁某,并且发现袁某有故意损坏财物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的前科。

(溶江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工作中走访辖区群众)

7月20日,民警找到袁某,并将其传唤到派出所。

经讯问,袁某承认其多次涉嫌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的犯罪事实。

(派出所民警抓获袁某)

(袁某的作案工具)

当民警问袁某为什么要破坏公用电信设施时,袁某的回答着实把民警雷到了……

雷某说:电缆线建在那里导致雨水增多,我把它剪了,雨水就少了,我种的农作物就不会受影响……

装好的电缆线会造成雨水增多,影响农作物的种植生长?对于这样的理由,民警也是无言以对。

目前,袁某因涉嫌破坏公用电信设施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民警普法

办案民警说,很多人以为盗窃通信线缆设备能卖钱,殊不知法律对此类行为打击力度非常大 。

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是指故意破坏正在使用中的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民警提醒

切莫因为小利或者小恨

铤而走险

造成

终身悔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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