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喜欢野史,因为它与当下的花边新闻一样,能满足人的好奇心和猎奇心。
史上秦国最大、最轰动的“花边新闻”,当属秦始皇的生母赵姬与“宦官”嫪毐的那段丑事了,野史、正史都有写到。
话说秦相吕不韦长期与赵姬私通,秦王政年龄大了之后,吕不韦怕秦王政秋后算账,便将嫪毐以宦官的身份送到了赵姬那里,给她当男宠。
赵姬风流,与嫪毐整日黏在一起,几日不出门,还生下了两个儿子。
私通,就是“偷”,本来不宜声张的事情,嫪毐却在赵姬为其生下两个儿子之后自称“假父”,搞的人尽皆知。
为所欲为的下场不会好,在被他人告发后,嫪毐不自量力发动叛乱,史称“蕲年宫之变”,结果失败,被秦王政处以极刑,车裂而死。
秦王是个狠角色,嫪毐敢让他难堪,还自称“假父”,真是狂到了极点,这在当时那是非常牛的事情了,混乱的春秋战国时代淫乱之事不少,可比嫪毐牛的极少。
嫪毐牛的不止这个,还有他与秦始皇的血缘关系。
这件事,要从姓氏说起。
1、我们知道,先秦时期,姓和氏是分开的,始皇帝不能被叫做嬴政,真要直呼其名,那也要是赵政,他是赢姓赵氏。
在当时,称呼贵族男子,采用氏加名或字或号的形式,比如管仲,姬姓,管氏,名夷吾,字仲,我们称其为管仲。
像赵政,由于是诸侯国国君之子,不能直呼其名,所以大家称其为公子政,成为秦王之后,称其为秦王政,统一天下之后,称始皇帝。
2、姓,用于区分血缘关系,是某个族群的符号,上古八大姓姬、姜、姒、嬴、妘、妫、姚、姞(姬、姜、姒、嬴、妘、妫、姚、妊)便是如此来的。
当然,不止这八个,这只是最多和后来地位最高的八个姓。
大家会发现,都是“女”字旁,是因当时是母系社会,“只知其母,不知其父”,每个族群的图腾不同,所以根据图腾起姓,用于区分。
3、氏,用于区分同一血缘关系的族群中的不同支脉,有的以国名为“氏”,有的以封地,有的以官职,有的以职业等区分。
后来,用以区分贵贱,只有贵族才有氏,平民有名无氏,《通志·氏族略》载:“贵者有氏,贱者有名无氏”。
另外,女性称姓不称氏。
诸侯王的“氏”,为了体现其尊贵,只有嫡长子才能继承,庶子只能以食邑或祖父的官职、谥号、字号等为氏。
姓,永远不变,氏可以变。
需要特殊说明的是,先秦时期的天子也没有氏,比如周朝,周武王姬发,姬姓,名发,他们直接称姓,这是因他们是某一姓的首领,最为尊贵。
按照这样的礼法,秦王政称帝之后,也能称嬴政了。
所以说,现在我们称秦始皇什么都行,他统一之前不能称嬴政。
4、对于婚姻,也是有规定的,《国语·晋语》载:“同姓不婚,恶不殖也。”
同姓有血缘关系,所以不能结婚,以免后代先天不足。
由于女性称姓,所以同氏不同姓可通婚。
当然,春秋战国时期也有部分贵族不顾这个禁忌,不是他们不伦,而是人口多了,同姓者也不一定有血缘关系了。
5、秦始皇统一中国之后,姓和氏的区别越来越小,慢慢的合二为一了,《通志》载:“秦灭六国,子孙或以国为姓,或以姓为氏,或以氏为氏,姓氏之失,由此始……兹姓与氏浑为一者也。”
平时,我们会向陌生人问“贵姓”,原因便是古代姓氏的高低贵贱之分所致。
有种说法叫两个半姓的人不能说“免贵”或者“不贵”,“孔”姓和“张姓”,前者是孔圣人的后代,后者是因玉皇大帝姓张,那半个是“国姓”,也就是皇帝姓什么,同一姓氏的人就不能说“免贵”或者“不贵”。
现在是新社会了,不提倡这些个封建主义的内容,大家知道便好。
姓氏合一,同姓能结婚了吗?
不能。
《唐律》规定:“同姓为婚者,各徒二年”。
《大明律》规定:“同姓为婚者,各杖六十,离异,”“若娶己之姑舅两姨姊妹者,杖八十,并离异”。
《清律例》规定:“同姓者重在同宗,如非同宗,当原情定罪,不必拘文。”
到了民国,同姓不婚才被废除,有了“直系血亲、直系姻亲、八亲、五亲之间的男女不可通婚”的规定。
6、先秦之后,有“妇冠夫姓”的做法,比如张姓女子嫁给王姓男子,女子被称为“王张氏”,这是男权社会的产物。
先秦时期的赵姬、夏姬等,不是“妇冠夫姓”,虽然那些女子很多姓“姬”。
现如今,我国港台地区部分人依旧这样做,西方也有很多国家如此。
我国大陆地区也有,但极少。
7、明白了姓和氏,我们来看秦王政和嫪毐。
秦王政,赢姓赵氏;嫪毐,嫪氏,名毐。
嫪毐牛就牛在他的氏,与赢姓有关。
赢姓,上古八大姓之一。
《史记·秦本纪》载:“太史公曰:秦之先为嬴姓。其后分封,以国为姓,有徐氏、郯氏、莒氏、终黎氏、运奄氏、菟裘氏、将梁氏、黄氏、江氏、修鱼氏、白冥氏、蜚廉氏、秦氏。然秦以其先造父封赵城,为赵氏 ”。
这些氏都出自赢姓,后来出现了“嬴姓十四氏”之说,分别是:赵、瞿、廉、徐、江、秦、黄、梁、马、葛、谷、缪、钟、费。
嫪毐的嫪氏就在其中,据史料记载,缪氏系秦穆公的后代。
古代“缪”与“穆”同音,由于是庶出,因此遵循庶子以食邑或祖父的官职、谥号、字号等为氏的祖制。
秦王政和嫪毐,他们都是秦穆公的后代,前者是嫡出之后,后者是庶出之后。
清楚了他们之间的血缘关系,再看嫪毐与赵姬之间的丑事,绝对是大笑话了。
参考文献:
1、《通志》
2、《唐律》
3、《大明律》
4、《战国策》
5、《清律例》
6、《史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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