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
办理了一起危险驾驶案
一个老年代步车
开上了二环主路发生了事故
更加令人吃惊的是
司机还是无证酒驾
2020年10月21日晚高峰期间,在车流湍急的二环主路上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报警人称他的车被追尾了。
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发生追尾事故是一辆白色面包车和一辆没有牌照老年代步车。
经询问,驾驶老年代步车的男子姓张,62岁。他不但没有驾照,还酒后驾车。驾驶老年代步车上了二环主路,一头撞上了面包车。
张某以为这是件小事,想跟面包车司机私了,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
经检测,张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275.9毫克,远远高出了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张某因涉嫌危险驾驶被警方刑事拘留。随后,该案被移交东城检察院审查起诉,王平检察官是承办人。按照国家最新标准,机动车是由动力驱动,具有4个或4个以上车轮的车辆,本案中张某驾驶的老年代步车,经鉴定,是以蓄电瓶为动力的四轮车辆,属机动车。
王平检察官说,目前,以老年代步车为代表的低速电动车,由于不用考驾照,售价也不高,备受老年人青睐。然而近年来,因为老年代步车违法驶入交通主路引发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其中也不乏有人心存侥幸,认为电动车、老年代步车不属于机动车,酒后驾驶不会被处罚。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在酒后无照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符合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鉴于被告人张某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最终公诉机关以张某犯危险驾驶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并提出量刑建议。
2020年11月11日,法院一审判决,张某犯危险驾驶罪,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检察官王平提示:若想酒后驾驶不铸成大错,不仅仅是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更加稳妥的方法,是加强交通安全意识,找代驾甚至不喝酒。转自: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