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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高新区凤凰路小学开展2020年“你的成长·我来守护”法治进校园活动

2020-12-04新闻12

鲁网12月4日讯为进一步巩固校园普法成效, 提高青少年的法治素养,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11月25日,山东辰静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徐修华走进山东省实验小学合作学校/济南高新区凤凰路小学,为凤凰路小学的队员们开展了2020年“你的成长·我来守护”法治进校园活动,此次活动以“预防欺凌”为主题,从什么是校园暴力、引发校园暴力的原因,以鲜活的案例释法,向队员们普及如何应对校园暴力。

什么是“校园欺凌”?

校园欺凌,其实是一个专有名词,不是简单的打架斗殴。不是指你和我因为什么矛盾打了一架,而是指一个人或一群人对他人实施的肢体、言语或精神上的伤害和攻击。根据专家的定义,校园欺凌特指“一个学生长期重复地处于另一个或多个学生的负面行为中”。

校园欺凌的五大要素:一是发生在学生之间;二是故意,也就排除了过失或意外造成的情况;三是“欺”的行为,即以大欺小、以强凌弱、以多欺少等,强调“强对弱”的态势;四是行为方式不限于暴力;五是“怎样算受到伤害”。在专家看来,关键不是验伤或者一些常见的成年人标准,而应更注重考虑被欺凌未成年人的主观感受。

徐律师以轻松诙谐的方式为队员们介绍了校园欺凌相关内容,向大家列举了一些真实发生的校园暴力案件,一桩桩一件件就在我们身边,教训惨痛,值得深思。律师叔叔还向大家普及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帮助队员们了解在遇到校园欺凌时,如何采取正确的的应对措施。

之后,徐律师鼓励队员们掌握一些早期识别的知识,及时制止不平等的朋辈互动,学习一些有效的应对技巧,把友爱、尊重和个人边界作为新的主题,尊重自我、尊重他人、尊重物品、尊重自然,懂得人文关怀。正确预防,从源头杜绝欺凌行为发生;建议队员们在交往中学会宽容、包容;学会感恩,学法守法,远离犯罪侵害。

活动尾声,各中队辅导员老师们向队员们强调了学法,知法,懂法的重要性,呼吁队员们共同向校园暴力说“不”。

通过组织开展普法进校园活动,不仅增强了队员们知法、懂法、守法意识,引导队员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勉励队员们勤奋学习,奋发向上,还增强了他们的法治意识,提高法治素养,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维护和谐校园环境。相信队员们会利用法律进行自我保护,自觉遵纪守法,做一个治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合格小学生,共同为建设“法治高新、和谐高新、平安高新、诚信高新、智慧高新、洁美高新”贡献力量。(本网记者)

#校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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