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2月4日电 (记者 鲍聪颖)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为增强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宣传《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新规修订,推广“垃圾分类就是新时尚”的绿色环保理念,12月3日上午,由北京市城管执法局主办、丰台区城管执法局承办的“积极参与垃圾分类,携手呵护美丽北京”宣传活动举行。
园区企业代表宣读垃圾分类倡议书。主办方供图
活动现场,北京市城管执法局高海生为大家讲解垃圾分类相关知识点,普及城管执法部门在生活垃圾分类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工作中的法律依据及工作内容。现场还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互动问答、趣味游戏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法律法规。来自丰台科技园区的企业代表--华电物业经理白云婷向参与活动的各方发出倡议:企业当先,落实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从我做起,争当垃圾分类的践行者、宣传者和推动者,从源头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
活动现场开展垃圾分类知识问答。主办方供图
花乡地区综合执法队开展了现场教学执法,对辖区内商户企业的垃圾分类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并根据各单位产生垃圾的类型,有针对性的开展引导和宣传。
通过这一系列丰富有趣的活动,企业参与人员纷纷表示更加清晰地了解、掌握了生活垃圾的投放标准,在今后的生活和工作中力争做到垃圾自觉分类投放,并且能够成为垃圾分类宣传员,带动身边的人一起进行垃圾分类。
丰台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自新修订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以来,丰台局不断完善工作台账,建立生活垃圾管理责任人日常联系机制,严格检查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各环节,积极协调市区街执法互动,落实日常沟通、捆绑执法、案件移送等监管制度,广泛开展政策法规和执法工作宣传,促进责任单位和个人履行生活垃圾分类义务。
记者从北京市城管执法局了解到,全市城管执法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坚持宣传引导与行政处罚相结合、社会动员与警示曝光相结合、全面覆盖和重点督导相结合、末端执法与前端监管相结合,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工作,广泛开展政策法规和执法工作宣传,促进责任单位和个人履行生活垃圾分类义务。据统计,自5月1日至11月底,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共检查生活垃圾分类主体责任单位43.65万家次,共发现问题1.72万家次,生活垃圾分类主体责任单位的单月存在问题率连续6个月实现环比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