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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捕捞河蚌、小鱼小虾,7人被行政处罚,1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0-12-02新闻9

原标题:非法捕捞河蚌、小鱼小虾,7人被行政处罚,1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近日,安乡县公安局办理了两起非法捕捞案件,抓获嫌疑人8人,其中7人被依法行政处罚,1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11月27日上午11时许,安乡县公安局三岔河派出所民警在处警时,发现虎渡河梅家洲北段,有几个人在河滩边用编织袋装着什么。进一步调查得知,这几人正在将河内打捞的皱纹冠蚌装袋拖走。民警遂联合官陵湖派出所、水上派出所民警,将正在打捞河蚌的7人当场抓获。

据查,当日上午5时许,赵某明(男,47岁,湘潭市雨湖区人)、彭某良(男,48岁,湘潭市雨湖区人)、潘某明(男,26岁,湘潭市雨湖区人)等7人,分别驾驶两台车,从湘潭家中开车,于上午9时许到达安乡县。赵某明供述,由于湘潭人喜欢吃河蚌,听说安乡县这边河蚌很多,于是邀集几个老乡,特意开车来捕捞河蚌。当日共捕捞河蚌710斤。赵某明等人对其在禁渔期内,在虎渡河非法捕捞皱纹冠蚌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该案已被移交给县畜水中心渔政站,赵某明等7名嫌疑人已被依法行政处罚。

11月30日凌晨6时许,安乡县公安局水上派出所民警在安乡县松滋河安康乡堤段巡逻,当巡逻至杜家铺村堤段时,抓获一名正在收地笼的男子。当场扣押地笼5条及所捕捞的小鱼小虾,并将该男子口头传唤至派出所。

经审查,嫌疑人丁某平(男,44岁,安乡县安康乡人)对其当日凌晨6时许,在特种鱼保护区松滋河安康乡杜家铺村松虎洪道内,明知当前正处于禁渔期,仍用地笼非法捕鱼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丁某平已被安乡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供 稿:安乡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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