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兴仁市人民检察院就“兴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窨井盖存在危害公共安全隐患的情况怠于履行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召开公开听证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唐力主持。
本次会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涉及窨井盖产权的相关职能部门和产权单位参加听证。
会议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进行,程序规范、过程公开透明。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传达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四号检察建议书”和涉窨井盖的相关指导意见;同时通过PPT示证,展示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责时发现的窨井盖破损、缺失等各种安全隐患问题。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蒋福彪对整改情况作了详实汇报。
经过评议,听证员代表认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检察建议书提及的安全隐患问题主观认识深刻,通过二轮整改加强了履职,客观上目前未发现因窨井盖安全问题而导致的群众人身财产受损情况,且该局已经建立长效整改跟进机制,绝大部分安全隐患已得到控制和消除。
市检察院结合听证员的听证意见,作出决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已经全面履职,无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必要,决定对本案不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同时市检察院表示将对行政机关修复履职情况持续监督,特别是对二次受损井盖,确保整改实效。建议行政机关加强本市辖区内井盖管理,积极争取资金,对井盖逐一分类、编号,推动井盖编号管理,让井盖也持有“身份证”,发动保洁员、周边群众等担任“前哨观察员”,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条件成熟后,要推行芯片井盖,实现大数据精准管理,确保广大市民“脚底下的安全”。
(兴仁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王颖 实习记者 韦秀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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