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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春康:商家跑路太“坑爹”

2020-12-01新闻4

来源:烟台日报-大小新闻

YMG全媒体·大小新闻评论员 姜春康

大事小情,老姜快评。这里是YMG出品 打造的原创评论专栏——大小快评。

老姜有话说。大家好,我是老姜。

本期是【大小快评】第156期。

这几天,大小新闻“烟台民意通”栏目报道《办了会员卡老板跑路!60多位烟台市民被套路》,在坊间引起热议。

美容美发连锁机构老板忽然跑了,会员卡变成废纸!

商家跑路太“坑爹”!

无独有偶。老姜在《烟台晚报》曾报道过这样一个新闻:位于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佳世客附近的一个原来叫“油猴”的加油站,也玩了同样的套路——他们用纸票换掉了消费者手中的卡,更“有心机”地将本来无时间限制变成了有时间限制,而换票时他们却口口声称没时间限制,因而导致消费者遭遇了“狸猫换太子”。更让人气愤的是,最后他们索性“跑路”,留下的所谓客服根本联系不上。

纵观两案例,我们会发现,这都属于预付费的“坑”。

近年来,各地预付卡发卡商家“关门跑路”事件频频发生,美容美发、健身等行业尤为突出。

近年来,各地预付卡发卡商家“关门跑路”事件频频发生,美容美发、健身等行业尤为突出。不让消费者成为商家“跑路”的冤大头,需要多管齐下,形成合力。

首先,消费者应谨慎办卡。

切莫因贪图一次消费的高折扣而落入商家制造的“陷阱”。办卡前,要查看商家营业执照,了解具体条款,明确商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其次,要拿起法律武器坚决维权。

预付款消费出现的问题颇多,但不少消费者嫌麻烦或认为数额小,不愿走上诉讼道路。在预付卡消费遭遇问题时,应尽快向消协、工商部门进行投诉,确定有携款潜逃嫌疑的,应尽快到公安部门报案。

第三,要完善预付卡管理的法律法规,并在执行上多下功夫。

2012年,商务部就出台《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商家必须写明“单用途卡购买、充值、使用、退卡方式,记名卡还应包括挂失、转让方式”。

但在现实中,不少企业却用“最终解释权归自己所有”,设置重重障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管理办法还要求规模发卡企业、集团发卡企业和品牌发卡企业实行资金存管制度,如果发生企业“跑路”事件,就能用这笔资金来赔付。

但遗憾的是,这主要针对的是商场、超市等备案过的企业,并不是所有商家都能自觉遵守这一规定。显然,这需要强制性地建立履约保证金制度,以解决目前监管中的法律盲点。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之前,湖北省修法拟将商家卷款“跑路”视为欺诈行为。这对于防止商家“跑路”,保护消费者权益,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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