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媒体报道,张姓老翁子女长期定居大陆,晚年生活起居均由叶姓妇人照料,因此将财产交由叶姓女子处理。张翁病故后,叶某提领200万元(新台币,下同)遗产,遭张某儿子控告其侵占等罪。台北法院审结,认定张某生前就把财产交付叶妇,没有遗产继承问题,判叶某无罪,可上诉。
张某儿子指控,父亲2017年10月间因癌症末期陷入昏迷,同居人叶某竟持父亲存折、印章至银行提领200万元,据为己有。检察官侦查后,依伪造文书、诈欺取财、侵占等罪起诉叶某。
法院审理期间,叶某否认犯行,辩称过世的张某的子女长年定居大陆,张某卧床期间都是她在照顾,张某很信任她,早已将存折、印章交由她保管,说需要用钱可以从里面提领,直到张某弥留期间,在医院治疗也是她在陪伴,并由她提领200万元,支付医疗、丧葬等费用。
法官传唤张某的胞兄及友人,两人均作证称,张某与叶某同居十多年,生病期间都是叶某跟1名外藉看护共同照料。张翁儿子在大陆工作,女儿则在泰国,偶尔才回来探望。张翁的病情、住在哪里及病故时,都是叶某通知他们的。
法官根据医院护理记录,多处记载叶某陪伴,足见张某与叶某彼此信任、关系密切,故采信叶某辩词及证人证词。检察官虽声请传唤张某子女作证,但法官认定张某生前就将财产交由叶某处理,因此认定没有调查必要,判叶某无罪。
(编辑 施蒙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