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最高判刑8年6个月!桂林唐某等人涉恶案一审宣判,5人获刑!
桂林全州公安历时10个月,攻坚克难,成功打掉一个盘踞在全州县石塘镇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逞强耍横的唐某等人涉恶团伙。2020年11月24日,随着一声落锤定音,全州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唐某、蒋某群、王某飞、陈某进、王某敏作出一审判决,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至四年九个月不等,彰显了公安机关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的能力和决心。
2019年底,全州县公安局陆续接到群众的举报线索,获悉在石塘镇内有多名年轻男子为谋求利益,以暴力、威胁等方式为手段,多次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破坏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当地群众敢怒不敢言,严重影响了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接报后,全州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副县长、公安局长侯中华指令分管局领导从石塘派出所等单位抽调警力成立专案组,对该团伙进行深挖彻查,依法严惩,还百姓一片安宁。
为尽快查明真相、搜集证据,石塘派出所所长王子毅带领专案民警不辞辛劳,熬夜加班,每日不停地询问调查、梳理线索,连续数月没有休息过一天。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缜密侦查,一个以唐某等人为首的恶势力团伙逐渐浮出水面。经查明:2018年以来,唐某、蒋某群纠集王某飞、陈某进、王某敏等人在石塘镇为非作歹,欺压百姓,严重扰乱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影响,其行为构成恶势力团伙。
专案组在掌握相关证据后,收网行动随即展开。2020年1月至7月,专案民警克服疫情带来的重重困难,先后奔赴柳州、深圳等地,顺利将唐某等5名嫌疑人全部抓获归案,并予以刑事拘留。在报捕和移送起诉过程中,侯中华副县长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在督促专案组巩固证据链的同时,多次协调检、法等部门对该案进行研讨,确保案件办理有序推进。
最终,全州县人民法院根据唐某等人的犯罪事实、性质和具体情节,综合考虑5人的认罪态度、悔罪表现及其所犯罪行对社会危害程度,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至四年九个月不等,有力维护了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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