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家庭的寄托。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让孩子们安全、健康成长,更是全社会的责任。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监察委员会、教育部、安全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强制报告制度》)。
为深入贯彻“一号检察建议”和最高检、公安部等九部门联合签发的《强制报告制度》,7月17日上午,涿鹿县人民检察院院牵头召开《强制报告制度》联席会议,会议由副检察长王志宽主持,县妇联、县团委、县监察委员会、公安局、司法局、教体局、民政局、卫健局八家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会上,王志宽副检察长首先传达了《强制报告制度》出台的背景意义,详细阐述了强制报告制度的概念、需要强制报告的情形以及负有强制报告义务的责任主体。他着重强调了强制报告制度的“强制性”,即一旦发现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不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监察委员会和检察机关要进行问询、审查、监督,并视情形予以行政、刑事责任追究。对及时报告取得明显效果的,要予以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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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人员围绕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主题,立足本职,展开了深入细致的探讨。大家踊跃发言,气氛热烈,最终在深入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和利用《强制报告制度》更好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方面达成一致意见。
最后,王志宽检察长做出总结陈述。他说,这次联席会议的召开,旨在凝聚工作合力,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衔接配合,共同探索建立惩治和预防侵害未成年犯罪的长效机制。今后,我院将进一步加强与各单位之间的配合协作,推动“一号检察建议”和《强制报告制度》精神在涿鹿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