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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晚报讯 (通讯员 陈岚 记者 袁玮)今年1月,一男子吴某因为觉得猪肉价格贵与摊主发生口角,推搡中将摊主推倒,导致摊主腰背部受伤。日前,虹口区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吴某提起了公诉,虹口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9个月。
1月23日下午5点左右,吴某至三角地菜场买肉。“他要求买一块肥肉多一点的猪肉,因为我卖的是白毛猪,瘦肉多一点,他就去了别的肉摊。”一位围观了全程的摊主表示。吴某随后看上了隔壁叶老板摊位上的黑毛猪肉,黑毛猪肉的市场价要比白毛猪肉贵一些。吴某挑了满意的部位,让叶老板切好上秤。
叶老板切好称完重量告诉吴某总共23元,吴某嫌弃太贵了,说不要了,就准备离开。但是肉已经切好,叶老板就追出摊位要他付钱,两人因为这件事起了言语上的冲突。叶老板追上吴某后,被吴某用力推了一下,直接撞在对面摊位的冰箱角上。经鉴定,叶老板腰2椎体压缩性骨折符合纵向暴力作用所致,已构成轻伤二级。
日前,虹口区检察院对吴某提起了公诉。虹口区检察院指控,吴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虹口区法院对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予以认可,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9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