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共享电动自行车的普及,对我们的出行确实提供了很大的便利,成为了上班族们的交通利器,但是,这些车辆没有悬挂车牌属于不合规的车辆。最近,临渭交警对它们出手了。
11月26日,临渭交警在渭南城区朝阳大街、东风大街等主要路段对骑未悬挂号牌的共享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进行拍照取证、登记造册,并暂扣车辆。
记者了解到,为了保障大家的出行安全,从11月24日开始至12月31日,临渭交警将全面整治未悬挂车牌的共享电动自行车,依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第八十三条,规定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未依法登记、未按照规定悬挂号牌的,可以扣留机动车;临渭交警要求各单车企业自行回收违规投放的电动自行车,同时,临渭交警还要求投放企业给共享电动自行车配备头盔,保障市民的骑行安全。
临渭交警大队 秩序管理中队 中队长 张宁:在此也提醒咱们广大市民朋友,出行骑行电动自行车的时候尽量扫码骑行咱们悬挂号牌,并且配带安全头盔的电动自行车,有利于对咱们后期提供一些保障。
在整治当天,临渭交警还对共享电动自行车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规载人、闯红灯等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
记者:樊东宝
编辑:王璐
初审:韩林
终审:张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