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代步车”隐患大、难治理,监管起来很“尴尬”。今年以来,涉及电动三轮、四轮车(俗称“老年代步车”)的交通事故也是时有发生。
案例1:2020年9月22日,江西宜春万载高城镇大坪村门楼组交叉路口,郭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与左侧路口出来正在左转弯,由钟某驾驶的无牌证三轮车发生碰撞。发生碰撞后无牌证三轮车发生侧翻,在侧翻过程中撞到房屋墙体、大门及篱门等物。此事故造成两车受损,房屋受损,钟某当场死亡。经调查取证,此次道路交通事故形成原因是,郭某未注意行车安全且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未降低行驶速度和无证驾车的钟某在交叉路口未按规定让行共同所致。
案例2:2020年10月5日,迎宾大道红绿灯交叉路口,一辆小轿车直行与一辆右转弯中的电动四轮车相撞。经调查,此次道路交通事故是由于电动四轮车在交叉路口未按规定让行所致,电动四轮车负全责。经双方协商自行达成赔偿协议。
最近,江西万载交警部门对它们“出手”了。百日整治行动开展以来,万载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县城区域内上路行驶的所谓“老年代步车”(三轮、四轮电动车)严查严管,同时联合运管部门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对没有合法手续的“老年代步车”一律进行查扣。整治行动开展两周以来,已查扣48辆“老年代步车”。
(查处现场)为什么禁止“老年代步车”上路行驶?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凡是未列入国家工信部机动车产品目录的都属于非法车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予登记核发牌证,不得上路行驶。现在有记录的三、四轮电动车一般为残疾人助力车、景区行政安保车、旅行车及厂区用车,这些电动车都统一配有特殊的牌照,且只能在规定区域内行驶,是不能上路行驶的。
(被查扣的部分车辆)
虽然商家用“低速、安全”这样的说法来进行宣传,但它们都属于机动车。这种车辆驾驶群体以老年人居多,相当一部分都是无牌无证驾驶。另外,这些车辆没有经过专业的碰撞测试,存在易自燃且制动不良等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驾车者不仅自身安全得不到保证,很可能还要负全部责任。对于没有购买保险的驾驶人来说,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都会造成极大的人身及财产损失。
交警提示: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老年代步车”安全系数低,上路行驶隐患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