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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事情都不能影响居民正常用暖

2020-11-30新闻16

晨报滨州讯 11月27日,鲁中晨报记者接到博兴翡翠城梁某、王某等五户居民关于自家搭建阳光房收取取暖费事件的投诉。面对居民提出的问题,热力公司积极沟通,把居民冷暖放在首位,最终圆满解决问题。

投诉人梁女士称,自己居住在博兴翡翠城已经三年了,这三年中一直正常按照购房合同中标注的建筑面积缴纳取暖费。今年供暖单位“通源热力”通知梁女士,梁女士所在的一楼院内连接阳台的入口处搭建的阳光房(约10平方左右)需要缴纳开口费并计入建筑面积缴纳取暖费,如果不缴纳便不予供暖。

梁女士等共计五户居民认为,当时买房的时候阳台为开发商赠送的面积并没有体现在购房合同中,不应当属于建筑面积。同时搭建阳光房实属弥补建筑设计瑕疵造成的日常居住不便,搭建阳光房的每户当时向物业公司“博兴长城物业”缴纳了3000元的“封闭阳台装修押金”,长城物业工作人员也明确表示阳光房不属于乱搭违建。

综上所述,梁女士等五户居民认为通源热力对阳光房收取热费不合理不合法并不予缴纳。

梁女士等表示,为此事已经跟热力公司、政府有关部门协商了一个多月,因未供暖家里温度只有8摄氏度,老人和孩子已经挨冻半个月。

为此,晨报记者实地走访供暖单位“博兴县通源热力有限公司”了解情况。通源热力工作人员舒某向记者出具了公司针对本事件做出的《关于对热用户扩建“全封闭式阳台”收取热费的说明》。梁女士等人对说明中的全封闭阳台的认定和是否归入建筑面积提出异议,五户居民中有连续按购房合同中的建筑面积缴纳取暖费三年的,也有缴纳五年的,一直没有异议,凭什么偏偏今年热力公司就不认了?

面对争议,鲁中晨报记者提议,为了让梁女士等五户居民正常用暖顺利过冬,热力公司先按照五户往年缴费标准收费,有争议的地方聘请专业的测绘机构和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测绘,有了合法的测绘结果再进行商议。博兴县通源热力有限公司班姓经理采纳了记者的提议,并表示,梁女士等人缺少与公司耐心沟通,虽然集团今年有新规定,但任何事情都不能影响居民正常用暖!

次日,在记者的见证下梁女士等五户居民在通源热力营业大厅顺利按往年缴费标准缴纳暖费,并在缴费合同上写明了对于阳光房收取暖费的意见。热力公司随即给梁女士等五户居民顺利开暖。

积极解决问题,保障居民用暖。记者为通源热力能暂时搁置争议、重视民生点赞!为班经理的那句话——“任何事情都不能影响居民正常用暖”点赞!也呼吁光大居民在冬季用暖的过程中理解热力职工的辛苦,感激热力职工的付出!

截止发稿,梁女士等五户居民家里温度已接近21度!

记者 刘洋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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