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记者行至青山区锦林花园50栋时,发现一位清洁工正在捡拾草坪内的袋装垃圾。
这位清洁工告诉记者,每天这一片都有抛物现象,厨余垃圾、用过的卫生纸、烟盒、饮料罐等“应有尽有”。“楼上的住户每天往下扔,一天扔好几次,我们每天都要捡好几次。”该清洁工说:“其他栋也有类似情况,有的是直接扔在路当间,有的是扔在垃圾桶旁边,反正就是不扔垃圾桶里。”该栋住户庞先生回忆:“有一天我正在开门,一袋垃圾从天而降,差点儿砸到我,太没素质了!”庞先生说:“有时候小区野狗找吃的,就会把外层的塑料袋咬破,里面的垃圾被风刮得到处都是。”
小区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由于小区监控无法捕捉到究竟是哪户人家高空抛物,只能挨栋张贴“请勿高空抛物”的警示标语。“希望业主们共同维护小区环境,互相体谅,彻底杜绝这种情况出现。”该工作人员说。
《内蒙古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十三条“建设文明社区,遵守下列行为规范”中明确指出,公民不应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按照规定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投放。违反本条例规定,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区域内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包头晚报全媒体记者 徐艺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