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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特大“套路贷”,涉案金额超6400万,庭审现场诈骗“套路”层层揭秘

2020-11-29新闻2

原标题:?福建特大“套路贷”,涉案金额超6400万,庭审现场诈骗“套路”层层揭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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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福州,有这么一个涉黑组织,

以 民间借贷为诱饵,长期实施“套路贷”等

一系列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牵涉面广、涉案金额高、影响重大,

造成上百名受害者倾家荡产、无家可归,

甚至是妻离子散。

福建省涉案金额最大“套路贷”涉黑案开庭审理

2020年6月17日上午,

福州台江法院对一起特大“套路贷”

涉黑案件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由于疫情防控的需要,

大部分被告人通过

远程视频的方式参与了案件的审理。

诈骗犯罪数百起 超百名受害者家无宁日

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

2013年以来,

被告人魏某俤为牟取非法经济利益,

伙同被告人魏某斌、林某龙、朱某文、

席某明等人 先后注册设立

福建嘉沁房产服务有限公司、三合公司、

东升公司等8家公司,陆续将社会闲散人员、

刑满释放人员网罗麾下,

大肆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台江区人民检察院 检察官 张婷婷

首先就是诱使被害人在他们这边 签订一系列的空白合同,然后签订合同之后,通过多种形式去垒高被害人的债务,使被害人债务达到一个非常虚高的程度。

然后再通过他们这几个公司,相互之间传递被害人去借款, 使被害人的债务达到他无法偿还的时候,他们就会通过过户被害人房产等等形式,来实现他们的非法债权,这个是他们“套路贷”的主要模式。

据悉,以被告人魏某俤、魏某斌等人为首的涉黑组织,单单实施诈骗犯罪就高达266起,诈骗金额超过6400万,受害人超过200名。

多名被害人家无宁日、

无家可归、妻离子散,

甚至一名被害人自杀未遂。

张先生就是第263起诈骗案的受害者。

媒体报道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早在2018年1月,福建电视台《帮帮团》栏目就已第一时间介入报道。当时,多名当事人求助,说他们深陷“套路贷”泥沼,但想要维权却不容易。

王女士

其实我的本金早都还够了,我已经多付了几百万。

在这266起诈骗犯罪中,

受害者被骗金额少则数千元,

几十万元、上百万元的也不在少数,

最多的就被骗走了284万余元。

《帮帮团》栏目连续新闻报道,

引发了社会对“套路贷”

这一犯罪模式的广泛关注。

最终,2018年8月14日,

福州警方召开新闻发布会,

通报成功破获这起特大“套路贷”涉黑案件。

由于这起案件被告人人数高达62人,

还涉及8家公司,案情十分复杂。

福州台江、仓山、晋安、鼓楼

四家法院先后对这起特大“套路贷”涉黑案件

各自管辖的部分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仓山法院的庭审现场揭开幕后真相。

0 1

事先精心预谋 设置重重诈骗“套路”

仓山法院第一法庭的庭审现场,被告人共计18人,其中第一被告人林某泽,属于这个涉黑团伙组建的嘉沁系公司中层。他在2014年的时候,接触到了这家名为嘉沁的房产服务公司。

根据查明情况,从2016年底开始,

嘉沁公司又先后注册成立了三合、

和谐、广源、东升等7家子公司,

并让林某泽等公司骨干在

这些子公司中占有相应的股份。

0 2

作案目标多选择有房产客户

据被告人交代,

他们作案前首先会精心选择对象,

对他们的资产、年龄进行核实和风险评估,

而一旦这些客户跟公司签订了借款合同,

他们将要面临的就是嘉沁系公司

一个接一个的“套路”陷阱。

林某泽

打完款之后,客人会把那个余款打回来,余款所指的是砍头息跟中介的服务费,走的是个人账户。

出款账户跟收款账户不同,这就是 嘉沁系公司有意识地去规避法律,制造被害人已取得全部虚高借款的假象。

除了收取“砍头息”、看点费等费用外,嘉沁系公司在出借资金时,还会想方设法诱使被害人签订空白的借款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甚至是办理房产抵押公证手续,试图给他们的"套路贷"犯罪披上了合法的外衣 。

在评估受害者已经

没有剩余价值可以榨取后,

这个涉恶团伙内负责后期催讨债务的人员,

就会采取一系列的软暴力

甚至暴力方式进行催收。

0 3

公证员为涉黑公司办理公证业务提供便利

为方便实施犯罪,以被告人魏某俤、魏某斌、林某龙等人为首的涉黑组织,还积极拉拢、贿赂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及纵容,形成“保护伞”。

2019年4月12日,

福州鼓楼法院对 公证员刘某增

涉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收受贿赂一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

2015至2018年期间,

被告人刘某增利用其担任

福州市公证处公证员的职务便利,

为嘉沁系公司加快办理担保公司业务

所需的房屋委托公证提供了便利。

0 4

最高获刑25年 62名被告人均获刑

2020年7月31日, 福州台江、晋安、鼓楼、仓山四家法院在同一天都对这起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

台江法院副院长 周秀清

被告人魏某斌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0万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0万元,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最终,该案的主犯魏某斌因犯组织、

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

敲诈勒索罪等14个罪名,

被判处了有期徒刑中最高的刑罚。

其余61名被告人,

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二十四年至二年五个月不等的刑罚。

实施套路贷诈骗的魏某斌犯罪团伙,

都受到了法律应有的严惩。

我们也想提醒广大民众,

对社会上所谓的投资项目一定要慎重,

最好做到不听不信、不参与。

如果确实有资金需求,

一定要选择银行等正规机构办理。

END

播出时间:

首播:每周日 21:50

重播:每周一 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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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贷#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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