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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更更!这辆粤H小车帮朋友酒后事故逃逸,结果自己都比抓埋!

2020-11-29新闻14

原标题:傻更更!这辆粤H小车帮朋友酒后事故逃逸,结果自己都比抓埋!

近日,在四会市城中街道南门直街路段发生一起小型轿车碰撞行人的道路交通事故。案发后,肇事司机驾车逃逸。

接警后,四会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迅速成立办案专班,展开侦查破案工作。专班民警通过事故现场勘查、沿途走访寻找目击者以及提取案发地周边路段视频录像等进行分析排查,利用智慧新警务快速锁定了粤HRVXXX号小型轿车驾驶人陈某良有重大的作案嫌疑,并于当天早上8时20分许,专班民警在南门直街路段将嫌疑车辆查获。

嫌疑人陈某良在作案后慑于法律威严自知走投无路,于次日早上9时许,在家属的陪同下,来到四会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投案自首。经审迅,嫌疑人陈某良对其于当天5时30分许,驾驶号牌为粤HRVXXX小型轿车搭乘(该车车主)伍某健在南门直街路段碰撞行人后驾驶肇事车辆逃离事故现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同时,该案在侦办过程中,办案民警通过智慧新警务大数据发现,案发当天5时59分许,粤HRVXXX小型轿车车主伍某健也有驾驶肇事车辆上路行驶的嫌疑。当天8时许,办案民警依法将伍某健带回交警大队作进一步调查。经检测,伍某健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40.7mg/100ml,超过醉驾标准80.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犯罪嫌疑人伍某健对其醉酒驾驶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良、伍某健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分别作出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

四会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一定要增强守法意识,文明驾驶,时刻谨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不要心存侥幸,发生伤人交通事故后要在第一时间协助救治伤者,并且配合警方调查,肇事逃逸、醉酒驾驶最终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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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肇事车#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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