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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严查大货车超载行为

2020-11-28新闻3

来源:吉网

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东北片区联合整治行动会议精神,大力推进秋冬季交通安全整治“百日会战”,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强化路面执法查缉,充分依托科技手段,精准查纠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全力化解安全风险、防范交通事故,全力为群众营造安全顺畅的道路交通环境。

近日,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治安巡逻大队兰家中队在执法卡点持续开展联合治超行动,一辆辽A牌照重型半挂牵引车通过执法卡点,因负重过大车轮变形,明显超载。经过磅称重,发现该车辆总重量竟达121510kg,而车辆核载39205kg,属于严重超载行为,存在极大交通安全隐患。

二道大队民警在长石公路执勤时,发现一台吉AS32**重型半挂牵引车涉嫌超载,经称重该车超过核定载质量达到50%以上。

双阳大队三中队依法查处两台超载“百吨王”货车,驾驶人驾驶货车超载50%以上。

宽城大队民警在北四环路巡逻时发现一台小型货车拉载大量木材,从货物数量和车体状态判断该车存在超载嫌疑,经称重得知该车核载为850千克,实载为2565千克,超过核定载质量50%!

莲花山大队民警查获两辆超载“百吨王”货车,这两台车分别核载31吨,实载竟高达100吨,超载50%以上。

直属大队依法处理两台超载大货车,驾驶人驾驶货车超载30%以上不超过5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民警对驾驶货车超载30%以上不超过50%的驾驶员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对驾驶货车超过核定载质量50%的驾驶员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暂扣违法车辆至违法状态消除。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涛 图片由交警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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