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7月22日电 22日,针对被指擅用“运20”形象及商标一事,吉利汽车官方微信发布声明称,相关报道中所指的大飞机形象非“运20”。
截图来源:吉利汽车微信公众号
吉利汽车的声明称,为了展现吉利豪越大空间的的产品特点,由上海奥岱广告有限公司承接制作了以大飞机形象为装载背景的宣传视频,片中涉及的大飞机素材非“运20”飞机,是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的正版图像版权素材,属于正当的版权使用范围。
来源:吉利汽车今日头条号视频截图
声明还指出,网上出现的吉利豪越与“运20”的关联内容,非吉利官方行为。但吉利汽车在微信、微博、今日头条等平台上使用网友内容进行了单次转发,造成吉利豪越与“运20”合作的误会,对此深表歉意。在与中航工业文化中心沟通后,第一时间进行了删除处理。
此前,中国航空工业文化中心向吉利汽车发去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的通知函。函中称,今年3月和7月,吉利汽车在“吉利豪越”车型的广告宣传中,在未经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和中国航空工业文化中心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使用“运20”军用大型运输机形象及商标,并联合部分自媒体账号在各新媒体平台刊登具有误导性的内容,进行虚假宣传,侵犯了中国航空工业集团的合法权益。
据《环球时报》报道,中国航空工业文化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此事件进入到诉讼阶段,那应该就属于中国重点军事装备知识产权第一案了。
值得注意的是,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博对中新经纬客户端介绍,经营者如果采取“搭便车”的方式引导消费者将其商品误认为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借用他人或其产品的影响力、美誉度提升自己的商品的市场竞争力,会侵害被混淆对象的合法权益,还会误导消费者,扰乱市场竞争秩序。同时,使自己面临相关法律风险。
二级市场方面,截至发稿,吉利汽车在港交所跌1.58%,报16.22港元/股,现总市值1592亿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