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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税务行政处罚的理由及依据 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加盖什么公章

2020-07-22知识7

哪些情形税务局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8号)规定:“第十四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一)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二)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三)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四)其他法律规定不予行政处罚的。什么情况下 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税务局(稽查局)不予2113税务行政处5261罚决定书国税不罚? ? 号经我局(所)你单4102位存在以下违法1653事实:上述行为违反规定,鉴于上述税收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现决定不予行政处罚。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税务机关(签章)年 月 日使 用 说 明 1.本决定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设置。2.适用范围:税务机关对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案件;或者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五年后发现的案件作出决定时使用。3.“经我局(所)横线处填写“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对你(单位)年月日至年月日情况进行检查”,或者“对你单位情况进行检查核实”。4.“上述行为违反规定”横线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正文直接填写相关法律规定条款。5.“鉴于上述税收违法行为横线处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显著轻微,且能主动。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加盖什么公章 一般就是加盖公章和法人章。税务行政处罚哪些情形不予处罚? 《行政处罚法》规定有下列情形的不予处罚:(1)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3)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问一下那个关于税收行政处罚不予处罚的问题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我也要问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八十六条对税收行政处罚不予处罚规定 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有 A.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 B.精神病人在不能辩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 C.当事人承认有违法行为的 D.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是什么意思 jinmikj.com 广告 税务师报名入口_全国职业资格考试_网上报名系统 m.chinaacc.com 广告 加载失败 点击重新加载 向网友提问 微信 微博 QQ QQ空间 答案纠错 。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怎么处理 行政处罚决定书种类:我们国家行政机关种类较多,各机关结合自身特点,都制定了适合自己的行政处罚法规,但有一点:它们制作的行政处罚文书应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税务行政处罚中的“一事不二罚”原则,是啥意思? 在税收执法特别是税收行政处罚中,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进行处罚,有一项基本原则必须遵守,即“一事不二罚”原则.这一原则的基本含义是,对于纳税人的同一个税收违法行为不能给予两次以上相同种类的行政处罚.一事不二罚原则是纳税人权利保护原则的基本要求之一.对于纳税人的同一个税收违法行为,给予一次处罚就能够达成设定该处罚的目的时,就不应该给予两次相同种类的行政处罚.而在实际工作中,特别容易出现一事不二罚问题的领域是行为犯和结果犯相重合的领域.对于行为犯而言,只要出现某种行为,税法即给予一定的处罚,不需要有结果出现,而对于结果犯而言,则不仅要有某种行为,而且该行为还必须导致了某种结果,税法才给予一定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规定了大量的行为犯,例如,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帐簿或者保管记帐凭证和有关资料的;未按照规定取得发票;等等.而典型的结果犯是偷税以及虚报亏损等,偷税是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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