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西藏自治区检察机关扫黑除恶打非治乱专项斗争考核评价工作实施方案》要求,11月17日至19日,区检院扫黑考核评价组第二小组组长、区检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陈梦琪一行三人分别赴那曲市院、色尼区院、班戈县院、尼玛县院、双湖县院实地开展考核评价工作。
每到一个地方评查组一行认真对照考评明细表,通过听取专项斗争工作汇报、查阅台账、翻阅相关材料等方式严格检查,逐项评分,以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落实考评责任。并在那曲市检察院、色尼区院邀请扫黑办、法院、公安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召开座谈会,一一听取了受邀单位代表对那曲市检察院和色尼区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通过认真、细致的核查和听取受邀单位的意见,考评组组长陈梦琪对我市专项工作提出了整改意见及工作建议,并指出要发扬“苦熬不如苦干”的精神,以常态化的形式做好扫黑除恶工作,加大线索核查力度,对在办的涉黑涉恶案件不能降低标准。
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刘发林同志,市院扫黑办负责人陪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