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抗辩权 抗辩权又称异议权5261,是指对抗对方的请求4102权的权利。可以说,请求权是矛,抗辩权是盾,1653抗辩权的功能在于延缓请求权的行使或使请求权归于消灭。抗辩权的特征:1、其行使以请求权的行使为前提,没有请求权的行使,抗辩权自无必要行使。2、抗辩权只能由法律明确规定而产生,约定的抗辩事由只能产生合同的权利,而不是抗辩权。3、抗辩权为私权,是否行使完全由当事人来决定,不主动援引者视为放弃;法官不得主动依职权审查抗辩权是否存在。4、抗辩权的行使有一定的期限限制,该期限要么由法律规定,要么推定为合理期限,但抗辩权没有自己独立的行使期间,因为抗辩权是依附于请求权而发生的,如果对方请求权合法成立,则抗辩权也就合法成立,如果对方的请求权不合法,则抗辩权也无必要行使。
民事诉讼上的抗辩权有哪些 比如台湾地区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时效完成抗辩权、我国《合同法》第66条规定的同时履行抗辩权、第六十八条规定的不安抗辩权、《担保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一般保 证人 。
行使抗辩权需要经法院同意吗? 抗辩权属于法律赋予的权利,行使时无需经过任何人的同意,当然也就不需要经过法院的同意了。抗辩权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亦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等几种形式。抗辩权是一种防御性而非攻击性的权利。只有一方当事人行使请求权,另一方当事人才可能对此进行抗辩,否则\"对抗\"就无从谈起。抗辩权行使的结果,是他人的请求权暂时或永久地不能实现。《合同法》:第六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第六十七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第六十八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一般保证的先诉抗辩权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债务人。
抗辩 抗辩权 什么意思??谁能通俗的解释。.? 抗辩权是对别人请求权的拒绝的权利,简单的说我行使我的抗辩权 让你的 请求权得不到满足。举个例子:我要求你返还我借给你的200元钱,你抗辩说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了,或者我已经还给你了,他的请求权得不到满足,那就是抗辩权了!我感觉我说的很清楚了,希望能够帮到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