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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抗辩权的效力 不安履行抗辩权的效力

2020-07-22知识4

不安抗辩权的效力 先给付义务人中止履行按合同法第68条规定,先给付义务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的,有权中止履行。。不安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的区别是什么? 简单的说:先履行抗辩权 是\"后者\"的拒绝不安抗辩权 是“前者”的拒绝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同时履行不安抗辩权的效力是什么 双方合同同时履行抗辩权主要适用双务合同,在双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对等的;若一方未履行,另一方有权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买卖合同是典型的双务合同;。请问: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和先诉抗辩权的区别是什么? 1、概念不同先诉抗辩权是在一般担保中涉及到的。所谓先诉抗辩权,是指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用于清偿债务前,对债权人可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的规定,所谓“不能清偿\",是指对债务人的存款、现金、有价证券、成品、半成品、原材料、交通工具等可以执行的动产和其他方便执行的财产执行完毕后,债务仍未能得到清偿。先履行抗辩权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e799bee5baa6e997aee7ad94e78988e69d8331333431363636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2、对象不同先履行抗辩权 是\"后者\"的拒绝,不安抗辩权 是“前者”的拒绝先诉抗辩权一般不放在一起比较 而是和同时履行抗辩权三个一起.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不安抗辩权的构成要件及效力的解释不安抗辩权,是指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难以给付之虞时,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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