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流入省内的涉疫冷链食品核酸检测均为阴性,根据流向追溯,相关食品已基本得到有效控制”;“截至目前,流入省内的涉疫冷链食品密切接触人员、环境、车辆、货品核酸检测均为阴性”……
11月27日下午,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市场监管组召开全省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新闻通报会,相关单位就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有关情况进行了通报。一起来看看>>
省市场监管局:
截至目前,流入省内的涉疫冷链食品核酸检测均为阴性,根据流向追溯,相关食品已基本得到有效控制。
“根据北京、南京、天津、济南、昆明等地相关情况,我们第一时间指导涉疫冷链食品流向地开展排查处置工作,准确排查来源、去向、库存及数量,并积极配合卫健部门,对密切接触人员、环境、车辆、货品进行核酸检测。”新闻通报会上,省市场监管局安全总监吴锐表示,截至目前,流入省内的涉疫冷链食品核酸检测均为阴性,根据流向追溯,相关食品已基本得到有效控制。
在全面排查,妥善处置应对的基础上,我省还加强督查,推动责任落实。11月13日至18日,市场监管部门联合相关部门,组成11个督查组,对21个市(州)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场检查点位197个。对发现的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索票索证制度落实不好,冷链食品来源、去向掌握不准,不熟悉防控技术指南、消毒技术指南等要求,从业人员未严格按防控要求做好健康管理和个人防护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11月6日,建成并上线冷链食品追溯平台(“川冷链”),各部门依据职责,督促相关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录入冷链食品来源、流向、消毒、储存、运输车辆等信息,推动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全覆盖、过程全链条、信息全锁定,确保冷链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全程追溯。目前,川冷链平台登记备案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近1.2万余家(入川首站企业431家),冷链运输车辆近500辆,冷链食品信息近2000批次。
公安厅:
不按要求记录冷链食品追溯数据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截至10月,省公安系统共破获涉疫刑事案件554起,打击处理544人,其中涉及危害公共安全、妨害公务、诈骗、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等涉疫刑事案件。”通报会上,公安厅二级警务专员柯庆通报了打击涉疫犯罪有关工作情况。
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强化疫情防控的常态化工作,科学实施冷链食品经营的“人防”、“物防”措施,切实防止新冠病毒通过冷藏冷冻食品、食用农产品等传播,进一步提升我省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能力,加快构建全域全程全链条监管格局,公安厅根据省应对新冠疫情应急指挥部的部署,将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作为常态化疫情防控的一个重点,认真落地落实,指令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积极配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冷链食品疫情防控专项督查,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反馈行政监管部门,配合行政执法整改。
会同市场监管、卫生健康、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行政部门,协作配合做好冷链食品生产、装卸、运输、储存、销售等环节检查监管,为行政执法提供保障,依法打击妨碍公务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维护执法权威。对不按要求记录冷链食品追溯数据,不按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导致疫情传播等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交通运输厅:
直接接触进口散装冷藏货物等高风险岗位人员,定期核酸检测时间不超过7天
运输环节是冷链食品进入我省的第一关,冷链食品物流渠道防控成为疫情防控的关键环节。
据交通运输厅二级巡视员张洪介绍,通过全面清查摸排,目前我省涉及冷链运输企业1397家,冷链运输车辆3427台。
在冷链食品物流运输一线作业过程中,交通运输部门要求装卸作业人员搬卸货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避免货物表面频繁接触体表。明确要求运输进口冷链食品的作业人员及随行人员在运输过程中在保持个人手部卫生的同时,不得擅自开箱,不能随意打开冷链食品包装直接接触冷链食品。
要求冷链运输企业定期(建议每半月)组织冷链物流一线工作人员进行核酸检测;直接接触进口散装冷藏货物等高风险岗位人员定期核酸检测时间不超过7天,切实保障冷链物流一线人员自身安全。
为避免冷链食品被污染,运输作业人员要严格按照《公路、水路进口冷链食品物流新冠病毒防控和消毒技术指南》要求定期对运输车辆、船舶、冷藏集装箱等运输工具及容器进行清洁消毒。在冷链食品货物混载时,要应尽可能将食品与会造成污染的其他货物分开。
从事冷链物流运输的运输工具及容器每趟次运载货物前后,均要对运输作业人员可能接触的部位进行彻底消毒;承运单位负责组织或委托有资质的消毒单位,对装运前后的进口冷链食品车辆船舶等装载运输工具和装载过进口冷链食品的集装箱内壁组织实施消毒。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求各冷链运输企业要详细登记车辆营运路线及主要运输的冷链品种,监督企业承运冷链食品前严格查验进口冷链食品海关报关单据及检验检疫证明,坚决执行“三不承运”的要求,即不得承运无法提供进货来源的进口冷链食品、不得承运无海关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不得承运报关为非北京目的地进口冷链食品进京。严格执行信息登记制度,如实登记装运货物、车船、司乘人员(船员)、装卸货及收货人信息等,为冷链物流疫情防控追溯提供有力支撑。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还督促指导冷链物流运输企业完善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方案,对进口冷链食品或包装物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的,企业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做好涉事产品运输环节相关接触人员的排查和跟踪监测,做好切断传播途径、隔离密切接触者等措施及时有效处置。
商务厅:
当前全省商务领域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扎实有序,形势总体平稳可控
“四川省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是我省目前唯一一家省级政府储备肉承储企业,商务部门积极指导该企业开展储备肉新冠病毒检测。截至11月25日,共抽检冻猪肉、冻牛肉、冻羊肉共计10批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商务厅市场秩序处处长刘学表示,当前全省商务领域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扎实有序,形势总体平稳可控。
商务部门督促企业按要求做好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定期开展核酸检测工作,督企业冷库落实直接从事装卸运输作业人员新冠病毒健康管理,冷库环境、储存设施设备、运输工具、装卸作业、外包装清洁消毒等措施,督促指导企业加入“川冷链”平台,在追溯平台提交购进和下游企业主体数据、入出库数据。
商务部门还加强农产品市场设施建设等工作,加快完善市场设施建设,进一步优化市场功能布局,认真落实疫情防控责任,指导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因地制宜,健全本地区农产品应急保供体系,扎实推进保供稳价工作。
同时,提前部署商务领域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督促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海鲜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和商场,加强食品、环境及人员监测,认真落实各项常态化防控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冷冻冷藏肉品、储存设施设备、冷库管理等风险排查和监测;及时发现和纠正商贸流通领域疫情防控中出现的问题,保障商贸经营场所安全开放。
省卫生健康委:
截至目前,流入省内的涉疫冷链食品密切接触人员、环境、车辆、货品核酸检测均为阴性
“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各地采用流动监测的方式,各县(市、区)每周选择农贸市场、售卖海鲜的市场(超市)各1家,每个市场至少选择5户商家,对5家商户从业人员和环境进行核酸检测。要求采集冷冻水产品及肉类表面,包装表面,采集与食品接触的加工案板及工具,摆放食品的台面,冷藏冷冻设备,污水,必须包含总排污口,固体废弃物回收储存设施,其他日常接触表面,目前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省卫生健康委疾控处处长曾令和介绍。
根据相关线索,卫生健康部门指导成都、德阳等地及时开展处置工作,对涉疫冷链食品密切接触人员、环境、车辆、货品进行核酸检测和消毒。截至目前,流入省内的涉疫冷链食品密切接触人员、环境、车辆、货品核酸检测均为阴性。
卫生健康部门还与省市场监管局组成工作专班,由委领导带队,并抽调10余名疾控和消毒专家参与到每个督查组,对21个市(州)开展专项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反馈当地并要求整改。
成都海关:
办理通关当日即在“川冷链”追溯平台提交进口冷链食品数据
“疫情发生以来,成都海关强化源头管控,指导进口商督促输华食品生产企业按照指南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严防输华食品及其包装在生产、加工、储存和运输过程中各个环节受到新冠病毒的污染。”成都海关动植物和食品检验检疫处副处长刘良介绍,严格按照海关总署要求,开展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监测检测。按规定组织指导进口冷链食品进口商、海关查验场所经营单位做好口岸环节被抽中的进口冷链食品集装箱内壁和货物外包装的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
通过宣传培训、现场检查等方式,督促指导进口商落实好进口冷链食品流向追溯等疫情防控要求,办理通关当日即在“川冷链”追溯平台提交进口冷链食品数据。督促指导成都双流机场海关和青白江海关查验场所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安全防护、定期消毒等相关防疫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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