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市民喜欢养动物,还有人喜欢养野生动物,但他们不知道,把野生动物当作宠物来养,极有可能触犯法律。扬州市江都区警方27日通报,三名违法饲养鹦鹉的犯罪嫌疑人被抓获,案件正在侦办中。
通讯员江公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陈咏
涉案鹦鹉
朋友圈发张“鹦鹉图片”招来警察
前不久,江都公安分局民警在日常工作中获悉一条线索:有人在朋友圈里发布饲养鹦鹉的图片。在很多市民看来,饲养鹦鹉似乎没什么大惊小怪的,但民警却对这一线索高度重视,因为大多数鹦鹉都被列入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和《濒危野生动物国际贸易法公约》中,系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收购、运输、出售名录内的动物,是违反法律法规的。
办案民警介绍,虽然鹦鹉种类繁多,但只有三种鹦鹉不在名录内,即:桃脸牡丹鹦鹉、虎皮鹦鹉、鸡尾鹦鹉。经过调查,他们找到了这只被“晒”在朋友圈里的鹦鹉原图,其头顶部分有鲜艳的羽毛,经过鉴定,是“蓝帽”鹦鹉,列在名录内、受到国家保护。饲养这种鹦鹉的人,已经涉嫌触犯法律。
三名“鸟友”落网,三只涉案鹦鹉移送林业部门
经过进一步调查,民警了解到,饲养这只蓝帽鹦鹉的人,是江都男子唐某。民警来到唐某家后,并没有发现鹦鹉的踪迹,唐某也一再坚称自己没有饲养过鹦鹉。随后,民警围绕唐某的关系人开展工作,在其一亲戚家里发现了这只蓝帽鹦鹉。“确实是我养的。”民警找到了鹦鹉,唐某不再抵赖。
唐某交代,自己从小就喜欢鸟类,此前也养过鸟。几年前,他对羽毛艳丽的鹦鹉产生了兴趣,在网上认识了一些有同样爱好的朋友,也通过网友购买过一只金刚鹦鹉。2017年,唐某将这只金刚鹦鹉卖给了同样喜欢鸟类的网友、山东人顾某。当年8月,他又从顾某处购买了一只蓝帽鹦鹉,也就是被民警查获的鹦鹉。
根据唐某的交代,民警赶赴山东将顾某抓获。顾某称,自己从唐某处买来的金刚鹦鹉已经飞走了,而他卖给唐某的蓝帽鹦鹉,则是从另外一名“鸟友”、山东人齐某处购得的。随后,民警将齐某一并抓获,在齐某家中,民警还发现了他饲养的另外两只蓝帽鹦鹉。目前,警方已将三只涉案鹦鹉通过动物救助的方式,移送给了林业部门。
嫌疑人很委屈,警方对动物爱好者有话说
民警调查发现,唐某等三人都是不折不扣的爱鸟之人,不仅投入大量资金饲养鹦鹉,还每天陪鹦鹉、逗鹦鹉,给鹦鹉梳理羽毛。投入大量财力和精力来养鹦鹉,怎么还涉嫌犯罪呢?被抓后,唐某觉得自己有点“委屈”。
“爱不是错,但要找对爱的对象,要有正确的方式。”民警介绍,国家出台相关法律,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野生动物。作为热爱动物的人,更应该自觉遵守法律,这才是对动物最好的爱。
那么,喜欢野生动物,想要饲养野生动物,该如何找对方式呢?民警介绍,饲养野生动物,需要向相关部门申请驯养许可资质,陆生动物向自然资源局林业部门申请,水生动物向农业农村局渔政部门申请。民警表示,申请野生动物驯养资质,还需要一定的硬性条件。市民想要饲养宠物,尽量选择猫、狗之类的伴生动物。
“想驯养繁殖野生动物销售赚钱的,需要获得相关部门的手续,出售前要到监管部门办理手续,否则就是违法。”民警表示,无论是野生动物种群还是人工驯养繁殖种群,如果收购、出售行为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或运输、携带、寄递未持有合法来源证明,均以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校对盛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