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午刚出拘留所,下午……
11月2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一大队民警在G72线泉南高速永福服务区开展整治行动时,查获了一起在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调查中发现,驾驶人因二次酒驾被拘,当天上午才刚出拘留所。
当日16时许,交警收到指挥平台预警信息,提示一辆白色小轿车的驾驶人存在驾驶证信息异常的情况,交警立即将这辆车引入服务区接受检查,发现驾车男子吴某的驾驶证处于吊销状态。
吴某称,自己因二次酒驾被吊销了驾驶证,在柳州拘留了15天,当天上午刚刚出拘留所。由于急着赶回桂林看孩子,又找不到其他驾驶人,就干脆自己开车了:“我今天才刚刚出来,着急回家见孩子,罚点钱算了,别拘留了”。
经核查,吴某所说属实。但令人不解的是,吴某被查时车上坐着自己的妻子,其妻子其实具备驾驶资格!
最终,吴某因在机动车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将面临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还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来源 | 广西交警微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