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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中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编号是否需要一致 通用工程合同

2020-11-27知识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是什么意思 发包方与承包方结合具体工程,经协商一致,可对通用条款进行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履行中是否执行通用条款要根据专用条款的约定。如果专用条款没有对通用条款的某一条款作出修改,则执行通用条款,否则按修改后的专用条款执行。在工程招标中,通用条款是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供给投标人。无论是否执行通用条款,通用条款都应作为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予以保留,不应只把协议书和专用条款作为全部合同内容。扩展资料:工期和施工进度:1、实际开工日期的认定① 承包人有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的,则应认定该日期为实际开工日期。承包人的证据可以是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的通知、工程监理的记录、当事人的会议纪要、施工许可证等;② 承包人虽无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但有开工报告,则应认定开工报告中记载的开工日期为实际开工日期;③ 若承包人无任何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亦无开工报告,则应以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为准。2、竣工日期的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认定方法:① 双方确认的日期为竣工日期;② 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注意是经盖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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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可以修改吗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有哪些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根据《合同法》第275条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条款:(1)工程范围,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及地点,建筑物的栋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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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合同通用条款是哪个部门出的 建筑施工合同的通用2113条款是根据法律、5261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4102立1653,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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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通用条款,通用条款是合同协议书里面的内容吗? 按合同2113范本的格式,合同内容包括协5261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和附4102件,在专用条款内还有1653补充条款的内容。因此,通用条款和合同协议书不是一回事。协议书:是合同双方就工程项目达成的协议,主要内容包括:工期、价款、合同支付方式等。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因此,通用条款是格式条款,不容许修改,但允许在专用条款中进行补充和修改。按合同范本规定的解释顺序,合同协议书效力最高,其次是专用条款,最后是通用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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