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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建议助力企业知识产权保护

2020-11-27新闻2

“建议你公司完善公司产品设计及数据保密办法,组建知识产权保护部门,加强公司内部人员法律意识……”2020年11月23日下午,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检察院将一份检察建议书送达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助力企业保护知识产权,更好创新发展。

2020年7月,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商标权被侵案在椒江区人民法院宣判,A公司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单处罚金人民币11万元;A公司经营人张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1万元。该案属台州市首例上市公司知识产权被侵案件。

事情要追溯到十年前。2010年,张某入职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亿利达公司”)任职销售,离职后成立A公司经销老东家的空调风机。靠着在原公司积累的业务知识以及人脉,张某公司的业务逐步走上正轨,但烦恼也随之而来。

部分采购商要求采购非标准尺寸外机,但这会导致生产成本升高而挤压张某的利润,甚至造成亏损。于是张某动起了歪心思,向亿利达公司采购核心部分——风机电机,私下另行采购配件,自行设计图纸找工厂生产外机后组装成整机,最后贴上亿利达的铭牌运往项目地安装,以此降低成本。

经查,2017下半年至2018年12月,张某利用上述方式共销售七个项目,销售额共计21万余元,已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七个项目的采购商位于安徽、湖北两省,涉及高校、公安局、医院等公共单位。粗糙的产品质量让采购商蒙受损失,也让亿利达公司心急如焚。

2019年12月27日,张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案由公安机关移送椒江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受理后,承办检察官立即启动涉企案件办理机制。检察官至亿利达公司当面送达权利义务告知书,与公司主要负责人、法务人员召开座谈会,解答公司的隐忧。在全面评估案件后,检察官认为本案有达成和解的可能性,继而与亿利达公司、张某、辩护人进行多次沟通,最终促使张某与亿利达公司达成和解赔偿,同时张某登报道歉消除影响、恢复亿利达公司名誉。案件办结后,承办检察官就该案深入分析,多次走访企业沟通,了解到该企业虽然是上市公司但对知识产权保护领域仍存在认识盲区,遂向企业制发检察建议,引导企业查漏补缺、建章立制,更好专注于企业未来创新发展,为社会贡献原创力量。

“非常感谢检察机关对我们企业长期不懈的关心与爱护,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对商标权利人的信誉产生的伤害太大了,检察机关打击和保护并重,也让我们从中感受到法治进步。”企业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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