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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婴刚出生49天儿 被人花16万抱走 卖孩子的竟是亲生父母

2020-11-27新闻18

来源|都市现场综合安徽经济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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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火车站派出所破获了一起贩卖儿童案件,一名出生才40多天的男婴,被人以16万多元的价格卖了。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这卖孩子的不是别人,竟然是孩子的亲生父母!

2020年10月30号晚,合肥火车站派出所接到警情通报,一列火车上发现一名涉嫌非法领养婴儿的妇女。随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了解情况。

民警到达现场看到,车厢内有一名中年妇女,怀抱着一名出生不久的婴儿。经多次询问后,该女子承认孩子不是她生育的,而是领养的,并且她还说她给孩子亲生父母一笔“营养费”。

合肥铁路公安处合肥站派出所副所长 姚昕:她说是她主动要求给孩子父母一部分的营养费,一问金额啊,吓我们一跳,她当时给了16万3千元。

经查,这名中年妇女叫徐某某,今年43岁,因为她不能生育,一直也没有孩子。为了维护家庭关系,她通过网络结识了婴儿的父母,便想通过“买”的方式来领养一个孩子。

婴儿的父亲叫刘某,母亲叫张某某,均为四川江安县人,长年在外打工。因为家里已有两个男孩,如果要抚养第三个男孩,生活负担太大,于是他们想到一个办法——把孩子卖掉来缓解经济压力。

10月29号,徐某某在四川江安县将出生仅49天的婴儿领回,并支付其父母“营养费”16.3万元,外加金项链1条,金手镯1个。合肥铁路公安处合肥站派出所治安刑警大队队长吴勇民警介绍,虽然徐某某支付的是“营养费”,但在“领养”孩子的过程中,还是存在着买和卖的行为,“这就涉嫌了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这是刑法第241条上面有这个规定,这是属于违法犯罪的。”

孩子的亲生父母虽然知道他们的做法是违法行为,但并不知道后果会这么严重,他们也表示非常后悔。11月4号,犯罪嫌疑人刘某被警方以涉嫌拐卖妇女儿童罪刑事拘留。徐某某与孩子的母亲张某某取保候审。

合肥铁路公安处合肥站派出所副所长 姚昕:“其实还能看出来, 他母亲对孩子还是很不舍得,孩子也很不容易啊,才50来天的孩子,已经周转了大半个中国了,经手了很多人。她母亲看到孩子,她也说了,以后再难,孩子也要自己养。”

铁路警方表示,领养孩子不能私下交易,拐卖儿童是公安机关重点打击的犯罪,请不要铤而走险。“领养孩子一定要走正规途径,从国家的正规的机构办理正规的领养手续,才能够去领养孩子。通过钱财或者是财物,去非法的领养孩子 ,法律上是不请允许的,涉嫌拐卖儿童。”合肥铁路公安处合肥站派出所副所长姚昕说。

#拐卖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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