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执法人员向天利名城二楼某品牌电子烟门店负责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金额2000元,这是全国电子烟市场首张“罚单”!
这一罚单意味着控烟工作从传统烟草产品覆盖到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控烟力度不断加强,对青少年保护程度不断加大。
去年12月26日,深圳市控烟办发布了最新版控烟标识,全市所有禁烟场所张贴的告示陆续换“新装”,新版标识的最大亮点在于,电子烟也纳入范围之中。
深圳控烟标识2.0还要求,各类控烟标识必须保证在5米以外能够清晰可见。室外的禁止吸烟场所,如公园、旅游景点等,应在场所主要出入口、购票区、休息区、人群集中活动场所等设置控烟标识,场所固定的宣传栏、指示牌等应增加控烟标识。
行业监管:电子烟纳入控烟范围,加强监管正在进行
2019年1月28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布关于《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拟对《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进行进一步修订,在《意见稿》中,第四十四条明确指出:本条例所称吸烟是指使用电子烟或者持有点燃的其他烟草制品。预计新版《吸烟条例》于2019年3月份施行,深圳市将电子烟纳入控烟范围,旨在打造更为健康、规范的电子烟环境。
早在2013年,西班牙就将电子烟纳入控烟范围,西班牙国家卫生部颁布控烟条例,在公共场所全面禁止电子卷烟,随着电子烟普及率的逐渐上升,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将电子烟纳入控烟范围,对电子烟的监管愈发严格。截至2019年2月份,全球共有42个国家和地区将电子烟纳入控烟范围,针对电子烟的监管措施有公共场所禁止抽电子烟、全国范围内禁售电子烟、严禁电子烟入境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