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的管理部门有否平等民事主体资格 法律咨询 专业律师 移动端 网站导航 律师加盟热线:400-801-5398 杭州[切换] 法律咨询 根据输入的问题,为您匹配了以下问题分类: 温馨提示:以上为系统为您推荐。
目前,政府设立的“##管委会”之类,是否具备民事主体资格? 是的,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
市委市政府设立的临时机构是否具有民事诉讼主体资格,从哪些方面可以入手说明其没有主体资格? 律师解答:政府设立的临时机构一般是不具备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的。你可以从其是否具有独立性,是否有独立的财产和经费(最重要的一点),是否有完整的组织机构等方面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