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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又出利好政策 转化基地认定合格可获20万元资金扶持

2020-11-26新闻4

星辰在线11月26日讯(星辰全媒体记者 贺亚玲)高等院校既是创新人才的集聚地,也是创新成果的策源地。如何以高水平的创新成果和高素质的创新人才,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11月26日,星辰全媒体记者获悉,长沙为打通产学研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出台了《长沙市技术转移转化基地(机构)认定及评价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科技成果转化是科技创新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环节,长沙近年来持续发力,成效明显。)

《办法》中的技术转移转化基地(机构)是指在长高校、科研院所和省级以上园区的内设机构,或其全资技术转移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公司,或其联合地方、企业专门从事技术转移转化的单位。认定和评价工作由 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负责。

转化基地的认定程序包括申报、受理、评审、认定公示、发文授牌等环节。转化基地认定需同时满足四个条件:(一)具备完善的技术转移转化管理制度;(二)有专职负责技术转移转化服务的人员,独立法人机构5人以上,法人内设机构2人以上,其中至少要有1名具备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培训认证的技术经纪人或技术经理人资质;(三)近3年平均每年认定登记的在长技术合同成交额不低于5000万元(在长高校、科研院所),或者承接的技术合同成交额不低于5000万元(省级以上园区);(四)积极开展成果对接、项目路演、技术服务、专家咨询、学术讲座等活动,近3年平均每年服务长沙的企业不少于20家。

(今年6月,长沙市科技局向湖南师范大学授予“长沙市技术转移转化基地” 牌匾。图片均为资料图)

据悉,评价主要包括建设基本情况以及开展的成果对接活动、服务企业所取得的实效等方面内容,按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确定等次。对认定且达到合格标准的的转化基地给予每年20万元运营经费,不合格的不予经费支持,年度评价为优秀的另给予10万元奖励。

要注意的是, 已认定的转化基地,如果有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开展年度评价的,在申报、业务开展、评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有违法、违规行为或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受到有关部门处罚这四类情况,将被取消资格,并自取消之日起3年内不得重新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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