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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将打工的血汗钱参与投资,没想到竟是一场骗局,30多万元也打了水漂

2020-07-22新闻14

想尽快挣钱好有脸面回家,把30多万元“投资”给一男子,并和其同居,但“投资”无一成功,男子给其的房产证也是假的。

吴瑞(化名)今年40多岁,2016年从老家来到西安一家洗浴中心打工,并认识了顾客王某,之后俩人成为朋友。

“王某说他是一名辅警,他的朋友在做三星集团的厂房建设外包工作,他已经投资了10多万元,现在所有路都铺好了,只要投钱就能赚。”吴瑞说,她的丈夫、孩子都在老家,她想尽快挣钱才有脸面回家,2016年年底,她便给了王某5万多元投资三星的项目。

吴瑞说,第一次投资后,她担心这些钱打水漂,便在2016年年底搬去和王某一起居住。“我得见到他人,心里才有些安全感。”

但没过多久,王某便告知吴瑞三星的项目“黄”了。“王某说三星的负责人在韩国被警察抓了,这个项目肯定不行了,就让我又投资一个制药厂的项目。”吴瑞说,之后她又给了王某两三次钱,共计30多万元,都是投资类似的厂房建设项目,但她从未真正见过这些项目。“王某说这些项目都是机密,不能带外人去看,而且我平时工作也忙,就没有实地考察过,但王某说这些钱他都会还我,不会亏待我。”

2017年6月左右,吴瑞投资的钱均未回本,她开始担心这些钱彻底没法收回。“我当时让王某还钱,但他说没有钱,只有一套价值100多万的房子,就把房产证给我了。”吴瑞说,等了一年多她之前的“投资”仍没有进展,2018年她去到西安市二手房交易市场后才得知,王某给她的房产证是假的,之后,王某便给她写了一张借条。

“2018年11月,王某说他要去深圳收账,然后他就从我们住的地方离开了,再也没有回来,现在他也不接我电话。”吴瑞说,之后,她去到公安碑林分局红缨路派出所报警。

7月21日,华商报记者看到,2018年11月15日王某给吴瑞写了一张借条,约定于2018年11月20日一次性给吴瑞还清30万元。2019年7月17日,公安碑林分局给吴瑞出具了立案告知书,上面写着,吴瑞被骗案符合立案条件,现立案侦查。

随后,记者联系到王某,他承认给吴瑞的房产证是假的,但借条是开玩笑写的,此前有警察联系过他,目前还在配合调查中。

华商报记者 田睿 实习生 王玮一 孙越霄

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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