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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一男子,吊销驾驶证状态下二次醉酒驾驶被抓......

2020-11-25新闻7

[导语]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基本每个驾驶人都知道,可是总有个别人贪一时享乐,图一时侥幸,酒后继续驾驶机动车上路,不顾自身及他人生命安全。

[经过]

2020年11月21日23时37分许,林某在驾驶证吊销期间二次醉酒(经鉴定,林某血液样本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11.15mg/100ml),驾驶粤SR5XXX小型轿车途径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振安路厦岗路段时,遇交警查车,下车逃跑,被现场执勤人员发现后将其抓获。

据调查,林某在2019年11月16日在东莞市厚街镇因醉酒驾驶(血液中乙醇含量103mg/100ml),被吊销驾驶证。

据当事人林某讲述,2020年11月21日18时至21时30分,在长安镇沙头沙区一大排档与朋友吃饭喝酒,喝了大约1200毫升的雪花啤酒。随后,又驾驶粤SR5XXX小型轿车搭乘朋友赵某到了沙头靖海路的名将KTV喝了两罐共600毫升的珠江0度啤酒。最后23时30分许,搭乘朋友赵某,沿着振安路行驶大约2公里后看到有交警查酒驾,心存侥幸心理,又害怕,就打算弃车逃跑,停车打开车门往回跑,跑了大概50米左右摔倒,被交警抓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交警对当事人林某作出以下处罚:罚款1500元,5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务必遵守交通规则出行,切勿心存侥幸心理。

#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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