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 中国星美有限公司(原告)于2001年2月23日将在美国购买的小麦交由巴西盛罗船务公司(被告一)所有 因为本案提交我国法院管辖,那么应该根据我国的冲突规范。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海商法》的有关规定,“涉外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
论述国际私法的起源与发展 “冲突法的领地是一2113片阴郁的沼泽,遍布着遥颤的泥5261潭;居于此地者4102,为一群博学而乖戾的教授,他们用怪诞和令人1653费解的术语为神秘之物创立理论。[1]荣格教授这本著作开篇所引普罗赛的评述,一针见血地点出了国际私法的困境和令学习该学科的学生不知所措的状况。长久以来,国际私法这一领域就像是银河星系,其中群星闪烁,令人目不暇给。仰望天空时,我们为之深深吸引,但是将目光转向别处,我们还是为了如何行走而争执不休。作者对此有着深刻认识,他在导论中开门见山地指出,“现实生活中本有许多问题召唤着我们这个法律学科去解决;但是,无限扩张的概念与理论遮住了我们的双眼,分散了我们的注意力。对理论家的强大吸引力,招致本学科始终有沦为纯学术游戏的危险。为抵御这种危险,将注意力投向法官与律师所面临的实际跨国交易,就显得至关重要。[2]这样的评论可谓切中肯綮,开篇就奠定了本书注重实用而非空谈理论的基调—这正是本书的一个突出特点。从三个著名的案例—艾蒙诺维勒空难案、钻井设备受损案、发生在瑞士的离婚案—引出了关于国际私法在现实生活中运用的诸多问题,从而引导读者思考涉外法律冲突问题的本质。许多国际私法著述令人望而却步。
涉外侵权的法律适用 首先就国际私法来说侵权行为地法原则是一般侵权适用的一般原则。20世纪50年代以来,随着国际私法理论的发展,在涉外侵权领域出现了用灵活开放的系属代替僵硬的系属以软化。
本案涉及的是国际私法中的什么问题?为什么? 私法与公法的区别、私法与国际私法学的区别。国际公法与国际私法的区别主要在于调整对象的差异:国际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