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阳市观山湖区纪委区监委荣获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取得优异成绩的背后,观山湖区纪委区监委有何“秘诀”?
据了解,近年来,观山湖区纪委区监委始终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将此工作与其他重要工作齐抓共管,形成“两抓两建两促”的良好格局,即“抓主业主责、抓文明创建;建强机关党支部,建设职工文化;促进业务能力提高,促进道德文化提升”。 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倡导文明风尚、提升文明素质、展示文明形象、弘扬风清气正的重要载体,坚持内外兼修,大力加强文明单位建设。对照《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制定分工表,将文明创建任务细化为12大项54小项具体指标,一项一项落实,在2017年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的基础上进一步全面动员、突出特色、打造亮点。把纪检监察机关建设为干部的“家”,让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融入文明创建过程,不断增强机关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深入推进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向纵深发展,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截至目前,该部门相继获得2019年贵阳市纪检监察系统知识竞赛二等奖、2019年贵阳市第四届“贺岁杯”邀请赛(篮球赛)第一名、2019年观山湖区先进党组织、2018年度观山湖区土地房屋征收先进集体、2020年观山湖区“最美巾帼奋斗集体”荣誉称号、2019年度贵阳市纪检监察系统“清廉杯”篮球赛优秀组织奖等荣誉。
据悉," 全国文明单位 " 由中央文明委组织综合性评选,每三年评选表彰一次。评选工作启动以来,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有关行业部门根据中央文明办评选通知要求,按照逐级推荐、层层审核、征求意见、媒体公示等评选程序,推出一批精神文明建设成绩突出、职工素质较高、业务工作过硬、社会形象良好、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单位。(廖兴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