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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厂“大黄楼”等拟认定国家工业遗产 哈尔滨市4家企业核心物项入围第四批名单

2020-11-24新闻15

哈尔滨卷烟厂旧址。

日前,工信部公示第四批国家工业遗产拟认定名单。我省共有5家企业进入拟认定名单,其中哈市的哈尔滨卷烟厂旧址、东北轻合金加工厂、哈尔滨电机厂、哈尔滨锅炉厂4家企业的部分厂区、厂房、建筑等核心物项拟认定第四批国家工业遗产。此次拟认定名单共公示了62家企业,哈市系此次名单中拟认定企业最多的城市。

今年上半年,工信部启动第四批国家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经工业遗产所有权人自愿申请、相关省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中央企业推荐、专家评审、现场核查,工信部公示了第四批国家工业遗产拟认定名单,公示期11月27日截止,如有异议,企业或个人可联系工信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

此次国家工业遗产申报范围主要包括1980年前建成的厂房、车间、矿区等生产和储运设施,以及其他与工业相关的社会活动场所。申请国家工业遗产需工业特色鲜明、工业文化价值突出、遗产主体保存状况良好、产权关系明晰。同时,还需具备在中国历史或行业历史上有标志性意义,具有代表性的工业生产技术,具备丰厚的工业文化内涵,对工业后续发展产生重要影响等多项条件。

哈市4家企业入围拟认定名单

■哈尔滨卷烟厂旧址的砖造纸烟工厂、更夫用房等。

■东北轻合金加工厂的熔铸分厂、轧板车间。

■哈尔滨电机厂的水电分厂大型厂和汽发分厂厂房。

■哈尔滨锅炉厂的一厂房、原厂办公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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