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之后
第一时间救人和报警这是常识
你以为跑了就没事了吗?
等待你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案例回顾
18日下午,在正安县沙坝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事发后,肇事驾驶员驾车逃逸。不过,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正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四中队通过缜密侦查,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成功侦破案件。
11月18日13时58分许,正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电话称:在正安县沙坝路段一辆二轮摩托将一名10岁左右的女孩撞伤,事故发生后,肇事摩托车逃逸,小女孩已在医院接受治疗。
事故发生后,正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四中队民警迅速到达事故现场,调取事发路段的监控视频。并通过沿着逃逸车辆驶去的方向追查,调取沿路监控,通过办案民警的不懈努力,终于查到摩托车驾驶员在正安某工地上班。随后,民警电话传唤当事人到交警大队做进一步调查,肇事者某某对此事故供认不讳,截止下午16时许,案件成功告破。
目前,受伤的小女孩上门牙摔断两颗,正在医院接受治疗。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根据摩托车驾驶人汪某发生交通事故后驾车逃逸,离开事故现场的事实,驾驶人汪某应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不仅要负担小女孩的相关费用,自己的逃逸行为也将面临罚款、拘留的处罚。
在这里交警蜀黍要提醒
不论是驾驶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
请务必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行车
若不幸发生交通事故
首先要报警,积极抢救伤员
切不可选择逃逸,害人害己
这起事故也涉及儿童
纵观涉儿童交通事故
发生的原
不仅反映出孩子交通安全知识薄弱因
更直接体现家长对孩子的监管不力
▼
交通事故猛于虎
如若不注重交通安全教育
事故可能随时会要了孩子的命
你的孩子也许还没有这种意识
但为人父母的你,必须要有!
因此
这些儿童交通安全知识
孩子和家长都得看
步行时要注意:
1. 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要靠路边行走。
2. 横穿马路,要走人行横道线、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禁止翻越道隔离护栏。
3. 过马路要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做到“绿灯行,红灯停”。
4. 在没有交通民警指挥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抢行。
5. 走路时要注意观察周围情况,不要边走边看书报、手机。
6. 结伴外出时,不相互追逐、打闹、嬉戏。
骑自行车时要注意:
1. 骑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上靠右行驶,不逆行;转弯时不抢行猛拐,要提前减慢速度,看清四周情况。
2. 经过交叉路口,要减速慢行、注意来往的行人、车辆;不闯红灯,遇到红灯要停车等候。
3. 骑车时不要双手撒把,不多人并骑,不互相攀扶,不在骑车时戴耳机听广播。
12岁以下儿童不得驾驶自行车上路
14岁以下孩子不得驾驶电动车上路
摩托车更是No!No!No!
乘车时要注意:
1. 学生乘坐公交车/校车时,上车尽量靠后走,不要聚集在上下乘客的车门周边,以免在开关门时被夹伤。
2. 在车辆行进过程中,坐好扶稳,不嬉戏打闹,不将身体伸出车窗,以免发生危险。
3.禁止在机动车道上追赶公交车,在上下乘客车门口推搡,在车头、车尾处逗留。自觉在公交站台等车,有序排队上车。
家长要注意:
1. 家长要负起安全监护的责任,教育子女交通安全知识,叮嘱孩子不要在马路上玩耍,注意上、放学交通安全,并做好与校方的对接。
2. 上学、放学高峰期时,学校周边交通相对繁忙,接送孩子们的家长们在学校门前要做到即停即走, 如遇拥堵、请按道行驶,依次通行,服从现场交警的指挥。
3. 未成年人对车辆驾驶及掌控能力相对不足,请家长督促孩子最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驾驶电动车等机动车辆。
事故发生前
没有人会提前告诉你
只有家长做到
外出时牵紧孩子的手
提前教会孩子知危险会避险
时时刻刻遵守交通规则
才能尽可能避免儿童交通事故的发生